明信片上的投递日戳应当盖在何处?
邮政日戳,对于邮局工作人员来说,就是一种责任戳记,邮件上只要应该留下戳记的,盖了日戳就算完事了。但邮政的各种戳记对于集邮者来说,还有一个收藏乃至研究的作用,所以集邮者总是企望戳记盖得清晰。然而,在大多数的封片上,戳记盖得不能尽如人意。比如,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这一百年不遇的体坛大事,也是我国的体育大事,火炬接力活动,各地邮政部门都刻制了纪念戳,集邮人争相盖戳,甚至不远千里来到火炬传递地,以求一戳。应该说,邮政部门对于加盖圣火传递等纪念戳是有求必应、小心翼翼,尽力让求戳者满意。可是,有的邮政部门对于盖投递日戳就不能按章办事――《国内邮件处理规则》规定:进口邮件的“明信片在空白处加盖日戳”,对于落地投递的封片,
投递日戳不盖不可,盖戳不问盖在何处,只要有戳就行,以致出现了落地戳重叠加盖于纪念戳上,再加上不作销票用的投递日戳,总是将日戳嵌入有水波纹盖戳机里,从而使其污染面加大,使原有邮票或戳记更加不清,让集邮者哭笑不得(如图)。邮政人员,能不能在注重收寄环节的同时,也略为关注一下投递工种呢?
(姚天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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