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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书法概论

(2022-03-28 15: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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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书法概论作者:李少君
[转载]书法概论

[转载]书法概论

书法艺术是以情感表现为主,而不是以认识再现为主。即作为书法艺术物化形态的线条是“有诸于中而形诸外,得于心而应于手”(晁说之《书法考》),是书法家主观世界的表现,而不是客观世界的再现。书法艺术应归入表现艺术的范畴。书法艺术里通过线条来诉诸人的视觉,因此笔墨线条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带有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再现性,这也就是汉·蔡邕在《笔论》中所说的“为书之体,须入其形”,“纵横有可象者,方得谓之书矣。”这就构成了书法美的双重特性,表现性中带有相对的再现性。

不管是书法艺术的笔墨线条,还是结构章法,都不能再现客观世界某个对象,只是以主观的形式概括象征客观世界某个对象,是“意象”,而不是“具象”。因此,书法美学中的表现性越丰富、越生动,那么其再现性就越丰满、越多样。可见书法美的双重性是以表现为主,再现为辅,相得益彰的。

书法美十六字箴言:“首观神采,次论章法,三审结字,四看笔墨”。 

 线条是书法形象构成的最基本的元素。线条的美与丑,是人们对书法作品美与丑一个最直接的判断依据。纵观古今书法,线条大抵给人三种美感,分别是阳刚之美、阴柔之美和中和之美。这些抽象的线条或藏或露、或疾或涩、或直或曲、或违或和、或虚或实等共同构成了书法线条的美感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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