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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最近亲身经历的一件事。
某天中午,保安静场,我收拾妥当手头的工作后,时针已经走过 12点钟了。净手,买饭,可偏偏在这个时候出事了。
馆区服务台传来消息:一位读者借书,因为图书没有消磁,无法出馆,很着急。显然,我上午工作时出现了失误。这样的事情说轻了,是耽搁了读者的时间,给读者造成了不便,说重了,门禁报警,读者的行为受到质疑,读者自尊因此受到伤害。对待这样的问题,每位读者有各自的态度和处事方法,问题说大就大,说不大就不大,因人而异,看读者。心惊掠过,默默祈祷,希望读者宽宏大量,当然,我必须道歉在先,请求对方谅解。如果读者不依不饶,我也能理解,我作好了接受多方批评的思想准备,我的错误我负责,不推卸。
走到读者咨询服务台。读者就是上帝,一切为了读者,这是读者服务工作奉行的原则,馆内一向非常重视读者的意见。服务台工作人员当机立断打电话联系,休息时间,工作区无人接听。随后,电话直接打给了部门领导,请领导亲自出面解决。同时被打扰的还有午间执勤的保安。
当我端着饭,急急忙忙地赶回工作区,诚惶诚恐地看到读者时,只看了她一眼,“您今天上午借书了?”问题脱口而出,之前所有的胆颤一下子都化成愤怒,一向温柔的我顿时怒了。
——“这本书是我上个月借的,今天……”读者回答说。
——“今天这本书没有消磁,您怎么解释?”我旧病复发,开始得理不饶人。
——“今天我是想……”
我之所以怒,是因为我有一种被愚弄、欺骗的感觉。这是一位满腹私欲,为达到个人目的,缺少诚信,置道德而不顾的读者,至少我当时以为她就是这样的人。诚实地讲,这样的读者不多,但是偶尔遭遇一次,不论是我,还是我们这些直接与读者打交道的任何一位图书管理员,都伤不起。我们有做人的起码尊严,我们有高尚的职业操守,我们有强烈的责任心,尽管如此,我们还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在约束。读者对我们的工作不妥有意见,提出批评,我们虚心接受,全力改进。但是,读者误用我们为读者服务的热情,我们也是有脾气的,尤其对欺骗行为有本能的抵制情绪。书是文明的象征,读书人是文明的人。文明,你、我真的做到了?我们都需要扪心自问。
我压制愤怒,还书、交逾期滞纳金、再借书,满足了她所有的要求。尽管我这天上午的工作没有出现任何疏漏,尽管现在正是我午休用餐的时间,尽管她用谎言欺骗了这么多热心帮助她的人,最终无辜而又受伤的我还没有办法为自己申诉,洗清莫须有的过错,我还是履行了我应尽的职责。我本应有充分的理由拒绝她,气愤地告诉她:“等我上班再说”,将她冷落在工作区以外的地方。但是,我没有。她不是上帝,我也不是奴仆,我们是平等的,我们需要互相尊重,这是必须的,我以为是这样。
息事宁人是我从事读者服务工作的方式之一,多了静默,少了血气。“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歌可以这么唱,事不一定可以这么做,我也不会这么做,尤其为读者服务时。思前想后,有一句话还是压抑不住,想对那些以为自己在图书馆摇身一变就是上帝的读者说:“在图书馆,还是做读者,文明的读者好!”做好人,比什么都重要。自以为聪明,忘乎所以,遭受谴责,那还不是迟早的事情。我们大家都好自为之吧。
在我把书递给她,她伸手接书,四只手对接这本书那一刻,我停住了。我直视着她说:“再借书时,早一点出来。忙着赶时间,没关系,实话实说,我们会帮助您的。您今天这样做,给我们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话落,书到,希望她懂得,且行且珍惜。她面红耳赤,接过书,道过歉,匆匆离去。
事后我咨询有关人员,她如果不这么说,服务台工作人员不会帮她电话联系有关人员,部门领导就不会如此这般重视这件事情,保安也不会允许她在工作人员午休时进入工作区,借书、还书只有等到下午上班时方可进行。显然,她是不想等候,耽搁自己的时间,才这么做的。
“吾日三省吾身”……我是不是小题大做,把读者想得太糟糕,把问题想得太复杂了?在读者服务工作方面,我们是不是有的地方做得还不够周到?比如说,我们午休一小时,可在图书馆附近工作的读者恰恰也想利用自己的午休时间来借书。我们五点半下班,可很多有工作的读者也是五点半下班。“你们上班,我也上班,你们下班,我也下班”,曾经有多位读者把这个问题当作意见提了出来。图书馆与读者两者时间安排发生冲突,像这样的问题,图书馆怎么办?
我将事情的原委向领导作了汇报。现在,我把这件事写出来,是因为有时候面对读者,我无所适从,意识不到问题出现在哪里。不怕辛苦,不怕误会,不怕批评,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一旦出了事,所有的努力都前功尽弃,白费了。谁能告诉我,如何是好呢?我也说不清楚。
(摘自《图书馆报》第260期 马骊(天津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