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庸风雅与文化掮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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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文化一词,可谓时髦至极,炙手可热,不仅这文化那文化应运而生,层出不穷,而且言必称文化似乎已成为一种时尚。然而每当谈及文化的时候,时常有两种现象在我的脑海里交相纠缠与碰撞,那就是现实生活中的附庸风雅与文化掮客。它们所表露出的对文化离经叛道的亵渎,总是给人的心灵引发些许震撼。在我看来,无论附庸风雅的做派,还是文化掮客的举动,之于正儿八经的文化本体而言,无疑都是一种伤害。更为可怕的是,不仅一些人热衷此道,而且相当数量的人又见怪不怪,这缘出于粗鄙文化、大众文化、时尚文化的冲击,缘出于浮躁与功利的世风对文化离经叛道的曲解和轻慢。
文化本身是一个能够启迪心智、陶冶性灵、丰富生活、提升品格的精神产物,但一旦成为一种饰物和标签,甚或是假以牟利的载体,那末就注定了它的没落与嬗变。于是从文化开始走俏于市井的时候,一些人便以此作为唬弄他人的工具和谋取功利的手段。从而使真正属于圣洁之物的文化流于浮泛和沦丧,同时,一些假冒伪劣的文化则招摇过市,成为难以止抑的流弊。其实,附庸风雅与文化掮客古今中外不乏其例,屡见不鲜。环顾我们所处的现实生活,不仅附庸风雅之徒随处可见,而且文化掮客也异常活跃,尤其在时尚流行、物欲横流、浮泛当道的时代,这两个幽灵一如狼狈,侵害和腐蚀着文化的内涵与意蕴,几近得意忘形、游刃有余的地步。
顾名思义,所谓附庸风雅,是对那些胸无点墨之徒的贬斥;所谓文化掮客,则是对那些“为了打鬼,借助钟馗”之徒的诟病。不管前者是以文化作外衣来装扮自己,还是后者以文化为目标来牟取私利,这两者其本质是一样的。前者固然可恶可悲,倒也能得到人们一时的谅解,因为毕竟这些人还把文化当作了一件饰物;而文化掮客则不一样,它的行径与窃贼别无二致,充当这种角色的人,早已不是把文化当成外衣,而是利用文化来实现自己的私欲,这就让人深恶痛绝了。当大众文化流行,风雅已不再是体现涵养与品位的时候,它便在无形之中濡染上了功利色彩;至于文化掮客则是赤裸裸地表现为以盗取文化成果从而获取非分之想为目的,它对文化的摧残无疑更为剧烈。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附庸风雅与文化掮客都是真正的文化本源所应该拒绝和排斥的。
如同母鸡打鸣、公鸡孵蛋一样,附庸风雅莫若如此;也如同阿二偷银、李鬼剪径一样,文化掮客也莫若如此。只要稍加留心,我们便不难发现,附庸风雅与文化掮客早已伴随于我们左右,夹杂于我们其间。君不见,一些人或故作高雅、故弄玄虚,或满嘴新名词、新提法,或装模做样、咬文嚼字,等等,对风雅的附庸几近做作的地步,明眼人看得出,这些人其实腹中空空、胸无点墨,说不准甚至是满嘴“之、乎、者、也”,一肚子“男盗女娼”,这不能不让人嗤之以鼻;再说那些文化掮客,他们或剽窃成果,或假人之名,或招摇撞骗,或沽名钓誉,对文化的糟践已然无以复加,这让人于几分无奈之中顿生几许义愤。所有这些表象的深处,所包藏的无一不是被龌龊之思、卑劣之想所玷污了的欲望与潜意识,无一不是恶意地将文化点染成不忍卒视的一块可以任意变幻的魔巾,乃至一方随便拭用的抹布。
必须承认,崇尚文化,汲取文化的养分,博取文化的精华,实乃一个民族人文素质的重要体现。但是,如果附庸风雅与文化掮客像洪水一样泛滥成灾,那么我们非但不能传承文化的精髓,更谈不上对文化应有的继承、发展和创新,相反还会因此而伤害文化的元气,使文化变得堕落和浅薄。按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包括一个人,应该对文化有一种无与伦比的敬畏感,应该珍视和尊重人类文化的瑰宝,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视文化为“筐”的背景下,恰恰除了附庸风雅成为趋之若骛的时尚,文化掮客恣意妄为、大行其道外,真正的主流文化则退居其次。反观附庸风雅与文化掮客之类对文化的贬损和亵渎,对文化的任其嘲弄,随意摆布,不能不让人感到悲哀。
历史和时代已不容我们对附庸风雅和文化掮客再作沉默状,也不容这两个尤物继续去损毁文化的本源和精义。如是而来,我们理应在提倡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同时,遵循“剔除其糟粕,吸收其精华”的理念,对附庸风雅报以鄙视和拒绝,对文化掮客则应给予痛斥和打击,藉此净化人们的文化心灵,创造健康、有序、和谐的文化生活。倘若如斯,我们的文化土地就会日渐丰腴而不至荒漠贫瘠,日渐繁荣而不至无序和浮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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