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的文化里,“个人”或“自我”的观念是很重要的,不论是儒家或道家,特别是道家如庄子,或是佛家的禅宗,都重视个人的精神自由。儒家所谓的“内圣外王”,是指个人先做好本身的修养,才有能力处理外在事务。即使儒家的“修齐治平”也是从个人开始的。以庄子而言,他的主张代表了中国最高的个人自由。萧公权的《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提及庄子主张的个人自由,萧先生认为它甚至是超过西方个人主义的。这不只是萧先生个人的看法。当初严复翻译约翰·穆勒的《自由论》时,因为找不到相应的中国观念和名词来翻译“liberty”,最后用《群己权界论》来翻译On
Liberty这本书。这是在个人和群体的关系中划定自由的位置。但严复在导言中讨论《群己权界论》时,则常引用庄子的个人主义思想,说庄子讲的自由有一部分很像古典自由主义者讲的自由。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国的个人主义与西方个人主义的异同点:相同的是都肯定个人自由和解放的价值;不同点是西方以个人为本位,中国却在群体与个体的界限上考虑自由的问题,这比较接近今天西方思想界所说的communitarian立场。
中国传统社会或文化中并不是没有个人自由,但并不是个人主义社会,也不是绝对的集体主义社会,而是介乎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二者之间。以儒家为例,儒家并未忽略个人,例如:孟子讲“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也是注重个性的问题,只是中国人并不以个人为主导。庄子的思想首开个人主义风气,至魏晋时代则是个人主义的高峰期,那时的激烈思想家甚至不要政治秩序。这是相对于秦汉大一统时过分强调群体秩序的一种反动。
中国传统的个人观到了宋代以后,因理学的兴起又发生了新的变化。理学当然是儒学的新发展,但也吸收了佛、道的成分。从宋代以后的观点看,儒家的基本经典是《四书》、《五经》,都是官书。如朱子的《四书》,因成为考试课本,也可算是官书的一种;就连《诗经》亦非全是民间诗歌,大体上是经过采诗官雅化的。有人甚至认为《五经》在汉代相当于今日的宪法,这句话的意义是指它的内容是皇帝都必须尊重的。所以汉代大臣向皇帝谏言,往往引《诗经》为根据。由于儒家不是独立的、有组织的“教会”,经典的传播要靠政府的力量,这就造成了一种特殊的困难,使它在现代世界找不到立足点,1919年以后中国知识分子很少能平心静气地在儒家传统中觅取有关“个人”或“自我”的本土资源,正是因为他们把儒家经典完全看成了代表政府的政治意识形态。在儒家思想史上,《四书》代《五经》而起是一件大事,这是宋代的新发展。宋以后,中国政治社会发生极大的变化,已无世袭封建和大世家门第的观念,社会已走向平等,只有一些地方性的世家。因此,儒家学者必须靠科举考试才能参政,例如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等。天下只有皇帝一家是世袭,宗室已无重要性,宋代宗室中人且多落魄,有的还需经考试才能做官,因此产生了士大夫阶级。这个阶级以负起对天下的责任自许。严格地说,宋代的士大夫普遍发展出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范仲淹主张“士大夫”要以天下为己任,“治人”必须先“修己”,此中也有佛家的影响。这是《四书》兴起的历史背景。《四书》之所以能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主要是因为《四书》是教人如何去做一个人,然后治国平天下。《大学》、《中庸》在汉代并不受重视,并没有人专门讲《大学》、《中庸》的,专门讲《中庸》的,要到佛法传来后,佛经中讲喜怒哀乐、心性修养,讲人的精神境界,《中庸》才因此引人注意。六朝梁武帝著《中庸注疏》,即是受到佛教的影响。我们可以说,儒家的个人观因《四书》的出现而深化。佛教讲心与性,儒家亦然,只是儒家这方面的思想被冷藏于典籍中未被发现而已。宋以后,三教彼此影响,一方面走上俗世化,一方面重视个人或自我。儒家讲修齐治平,不能脱离世界;庄子则是世界的旁观者,不实际参与,认为社会是妨碍个人自由的,要做逍遥游;禅宗教人回到世界去,教人砍柴担米就是“道”,平常心就是“道”,不必到寺庙,在家亦可修行,后来就有了“居士”的产生。此类似马丁·路德的做法,主张不必看经典,也不必相信神话。禅宗极端反对偶像,禅宗和尚说:“如果看到什么佛陀金身,一棒打死给狗吃。”中国文化中反对偶像最激烈的,莫过于禅宗和尚。禅宗讲求“自得”,和孟子、庄子完全一致。所以中国人并非自古即崇尚权威人格,压抑个性。例如韩愈在《师说》中就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这是禅宗所谓“智过其师,方堪传授”的翻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服从权威性格反而在1919之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先是奉西方大师为无上权威,后来则尊政治领袖为最高权威。从《五经》至《四书》这段发展,可以使我们了解到中国人对自我、对人性了解的诸多变化。那么为何以《大学》为第一篇……是因为个人最后必须与社会国家产生联系;如果没有《大学》,只有《中庸》,则会流于只讲个人、没有大我观念。但中国人不能完全放弃大我观念,宋代的外患严重,民族危机很深,我们不能想像当时的思想家能专讲“小我”,不要“大我”。
宋、明理学家的贡献是对个人心理有更深刻的解析和了解,所以理学不仅是伦理学,也是心理学。他们不再是性善、性恶的二分法,而是同时承认人性有善及恶的两面。心性是义理之性,是有超越性,即异于禽兽之性。气质之性则是人与万物同有的性。他们当然强调超越的人性,但也深知气质之性不易改变。他们的分析非常复杂,这里不能涉及。总之,理学使我们对个人的内心认识得更深了。许多西方心理学家因受实际的限制而以动物来做实验,但人与动物之间是否可以画上等号?心理分析则偏重在人的非理性的一面,主要是人欲问题。以儒家对人性的观点来看,人与禽兽终是不同,在道德、行为、思考等方面人和禽兽是不能相提并论的。从这里就发展出儒家所主张的训练治理国家人才的方法。以儒家而言有两方面,即为朱子讲的修己治人,这是对社会精英的要求。这一群人通过教育及道德训练,将来是要成为社会精英、领导社会的。在南北朝时期“士”是来自名门贵族,至宋以后,人人皆可为士。范仲淹更设立了义庄、义学,鼓励穷人子弟读书。农工商阶级之子只要熟读经义或明以后的《四书集注》,通过考试,皆可为“士”。“士”必须经过这个阶段,才能领导社会。和周、张、二程完全不同的王安石也倡导“为己”之学。他引《论语》“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一语,加以引申,故说:为己有余,而天下之势可以为人矣,则不可以不为人。这个以《四书》为主的训练,就是修己以后才能治人的过程。朱子曰:“存一分天理,去一分人欲。”此语是针对士大夫而言,非对一般百姓。因为士大夫是未来的政治社会领袖,必须了解利、义之分。朱子的这一段话并不是要老百姓不要“利”,不要吃饭,而是针对士大夫说的。如同柏拉图主张的“reason高于desire”,也是对哲学家、思想家而说的。所以他说“哲学家”最宜于做“王”。理学的功夫重点主要在“修己”方面,这是一种内转,也是对个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我们可以说,儒家的个人观,宋、明以后显然更为成熟。六朝隋唐的“礼”学还是外在的社会规范。不幸元、明以下,以《四书》为考试的官方教材,“治人”远重于“修己”,儒家走上了官学之路。一般为考试而做官的人并不认真“修己”,因此各代理学家都叹息“科举害道”。但一旦废除科举制度,《四书》便无人去钻研,儒家的传统更少人去理会了。
(节选自作者“中国近代个人观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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