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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人(短篇小说)

(2010-02-28 18:08:49)
标签:

文化

文学/原创

分类: 小说

·短篇小说·

丢人

 

 

    林的妻被别的男人拐跑了,那男人不是别人,偏偏是邻居叫雄的那个男人。

    “那男人是个无赖、色狼、恶棍、禽兽!他借着在巴塞罗那呆过三年,有了些臭钱,回来后便乱搞女人,已结了三次婚又离了三次婚……”提起雄,林的牙咬得哒哒响,那样子像是恨不得将雄撕碎、嚼烂然后咽进肚里才解恨。他逢人便说,他要见到雄,非将他撕烂不可。

    妻被人拐,无异于当众受辱,林愤怒之余,又伤心至极。尤其是夜深人静,儿子入睡之时,他时常捧着他与妮的那张结婚照,独自落泪。

    林是北京城里的一个处长,从一个农村娃到京城里的一个处长,容易吗?与妮相爱那阵,林常常以自己的奋斗史来教育妮。林希望妮好好爱他,爱他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这个家。妮也曾经很爱林的。妮出身于京城里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工人家庭,可妮长得漂亮。想当初,妮经人介绍与林认识时,妮就几乎一遍又一遍地听林讲他那奋斗史,大而有神的眼睛里还常常流露出钦羡,进而是爱慕。于是,妮与林结婚了。一年之后,他们有了一个儿子,眼下他们的儿子已整整十岁。

    林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儿子长到十岁时,妮却让雄那杂种给拐跑了。妮竟然是那样的狠心,扔下他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不说,还将家里仅有的八千元存款,贵重一点的衣服和首饰全卷跑了。

    回想起来,妮的变化大约是一年以前。

    一年以前,隔壁的旧邻居搬走了,来了个新邻居。新邻居就是那个叫雄的男人,雄还带来了一个女人,那女人不老也不算年轻,平日里总打扮得花枝招展、妖妖艳艳。林真的没有料到日后新邻居这一男一女会给他的生活带来祸水。

    起初,是林的妻妮常将新邻居的这一男一女作为她茶余饭后的话题带到家来。比方,那女的今天下午又换了一套时装,那男的天天西装革履上下班老“打的”什么的。又比方,那男的又出差香港了而那女的几十元一斤的芒果和美国“提子”(实际上是美国葡萄)买起来怎么一点不心疼钱包。妮对这一切津津乐道时,林对此并没有太多的理会,他只是不经意地听着,至多是以“嗯”或“噢”去呼应,表示听到了或知道了。内心里实际上却在琢磨着机关里的人际关系,惦记着局长最近对他的态度怎么有些不冷不热,自己这两年究竟还能不能提升之类。

    后来,林又注意到妻子妮的变化。林先是发现妮不知什么时候也弄来个小化妆盒,每天上班之前或下班之后总要凑到镜子跟前,往脸面上抹些粉饼涂点儿唇膏什么的,眉也描得细长细长,眼眶也上了眼影。妮的这番打扮,虽使自己靓丽了许多,但林内心觉着她天天如此也怪麻烦的。不过,林只将这后一种感觉留在自己心里,妮起初化妆的时候,林还当着妮的面着实赞叹了一番。

    没过多久,林就发现妮变了,变得敢花钱。他们的家并不富裕,林虽说是京城里的一个处长,听着还挺体面的,实际上却只不过是某大机关里的政策研究室主任。除了正常的工资收入,林没什么特权可使,也没什么油水可捞,每月他所有的收人,满打满算也就是五六百块。妮的收入更糟,她是一家不景气的国营纺织厂里的一名普通纺织女工,每月所有的收入还不足三百块钱,-而且有时候工资还发不出来。这三口一家的家庭,在京城里每月仅靠这么些钱来支撑,要想存钱还是很难的。但妮原先很俭朴,她既不讲究吃,也不讲究穿。除了必要的生活开支,每月只要她厂里能如数发出工资,妮总要抠出一二百元去存人银行。但林却发现妮近几个月来却不存钱了。不仅不存钱,妮还不经商量擅自取出家里的存款买了两套漂亮的高档服装。为此,林颇不高兴,当场就责怪她:“你买这么好的衣服我不反对,可也得跟我说一声呀?”妮穿着漂亮的衣服不经意地扫他一眼,一副爱理不理的表情。林对此如骨哽喉,耿耿于怀。但他没将这骨吐出来,他想,女人爱美,天经地义,妮想美就让她去美吧。何必扫她的兴呢?

    可没想到,这天晚上妮却毫不客气扫了林的兴。林兴致勃勃,欲行房事,妮却拒绝了,冷冷地说了声“没兴趣”还丢给他一个脊背。林却说:“可我有兴趣!”他不但有兴趣,而且兴趣勃发,从内心上讲,是妮穿上那两套漂亮新衣激发了林的欲望,林觉得妮的确很漂亮,很女人,林这时候特别想占有妮。林于是不由分说地扳过妮的肩,任凭妮怎么反抗怎么挣扎,他都不理会,他只顾直奔主题。最后,他成功了,这绝对是他俩结婚十几年来,林第一次强行占有了妮。事后,妮恶狠狠地骂了林一句:“流氓!”林却一点不介意,他贪婪地揉搓着妮的酥胸“嘿嘿”笑着:“没错,我当了回流氓。流氓怎么样,味道不错吧?妮却没好气地推开他,连珠炮地骂了他好几句:“流氓流氓流氓!”

    林没想到的是,妮后来果真喜欢上流氓了。只可惜,妮喜欢的这个流氓不是他林,而是邻居那个叫雄的男人。

    那是初夏的一天下午,林外出办事提前回家。临近自己住的那栋家属楼时,林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妻子妮跟着雄从楼下的一辆轿车里钻了出来,然后勾肩搭背地双双走进家属楼。开始,林将信将疑,疑心自己是否是昏了眼看错人了。待他定了定神,快速支起自己那辆破旧的自行车紧迫上前时,林顿时傻了:千真万确,那女人真的是自己的妻子妮。只是妮此刻并没有注意到她身后的丈夫,她旁若无人地与雄一路说说笑笑,双双往楼上走。此种情景,反倒让林不知所措,喊都没敢喊她。当林后脚踩前脚地跟着妻踏进家门时,妮睁大眼睛,微微感到有些意外,但很快她便镇定下来,低头摆弄着脖颈上的一条金项链。

    “妮——你上哪儿去啦?!”林绷着脸,蹦出一句。

    妮睥睨地斜他一眼,若无其事答:“出去玩了,怎么啦?”

    林被呛了一口,竟一时找不到话。他涨红着脸,呆呆地望着妮雪白的脖颈上那条陌生而金光刺目的项链,半晌才责问道:“你怎么有这东西,哪儿来的?”

    不想妮却说:“怎么,你买不起,还不兴我戴啊?”

    林被连呛两口,脸涨得猪血一般。“你----你这是什么态度?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啊?!”他嚎了起来。

    妮冷冷笑:“哼,算你说对啦!我是在变,我凭什么不变?人就这么一辈子,我凭什么就得跟着你成年累月喝同一碗粥嚼同一根咸菜?没劲透了!”妮这种理论,最先是雄灌输给她的。妮有些惊异于自己这种现买现卖的才能。她没有想到,她这番买来的理论,一时竟把自己这位处长丈夫给噎住了,噎得他目瞪口呆,噎得他脸面发紫。

    “你……你这人怎么这样啊,你想怎么样?”林哭丧着脸,又气又急。

    看他这个样,妮更是一脸的鄙夷:“哼,我还能怎样,你说我还能怎样?我都快四十的人了我还能怎样啊呜呜……”妮一激动,捂着脸跑进卧室,卧室的房门“咣”地一声被重重撞上了。林被挡在了外面。

    这是他们结婚以来第一次吵架。说是吵架,林却觉着委屈,因为他一直忍着性子,任凭热血与恼怒窝在心头,这使得他的脸和脖子青筋暴涨四处充血,那样子如一座行将爆发的火山。只不过,林竭力控制住了这座火山。从内心里讲,他是爱自己这位漂亮妻子的,他不想将事情闹大。

    林万万没料到的是,妮丝毫不去理会他的这种忍让。妮似乎决意要在自己人生四十岁的当口上换一种活法,主意一定便掉转方向信马由缰地朝另一条路狂奔,这给林的人生之路却带来了致命一击。

    自打那天发现妮与雄的关系之后,林一直耿耿于怀并暗暗地关注着妻子妮的一举一动。林做梦都不会想到妮会着了魔似的,一下子走得那么快走得那么远。

    那一天是星期一。按惯例,星期一是林机关里的例会,而且会一开就是一天。一早出门,林推起自行车时,忽然间就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好多天以来,林一直放心不下妮。由于工厂不景气,妮有一半的时间可以不上班而只呆在家里,这无异于给林添了一块心病。林深知人在没事干的时候是最容易异想天开地闹出些意想不到的事情的,何况妮与雄眼下关系嗳昧,何况雄就住在自己家的隔壁,何况妮今天又不上班!一路上,林一直被这些忽然冒出来的念头和猜疑死死纠缠着,缠得他心跳加快呼吸急促几乎快要喘不过气来。忽然间,他就生出一个主意,决定要回家去,杀他个回马枪。当他心急如焚、像参加自行车比赛那样拚命蹬着自己那辆破旧的永久牌自行车赶回家,蹑手蹑脚地开门而进时,他的脑门“轰——”地一声,像被谁狠狠地敲了一闷棍:妮和雄此时赤身裸体、慌慌张张双双从席梦思上爬了起来。林一下血涌脑门,怒不可遏。他顺手操起身边的一只椅子,狠狠地朝雄砸去,不想雄一躲,林砸空了,林的腹部反而狠狠地挨了对方一脚。林惨叫一声,捂着肚子一下瘫倒在地,待他清醒过来时,妮与雄已跑得无影无踪,而且一去不返……

    事情发生之后,林整整有一周不上班,他准备了一根碗口粗的棍子,守株待兔一样一直守在家里,时刻聆听着隔壁雄那个铁门的动静。然而,整整一周,雄的家门死如古冢,一点响声都没有。林等不及了,他先是找到了妻子妮所在的那家纺织厂,问妮是否还来上班?车间主任说:“影儿都没有!”车间主任还说:“妮不来好,不来算是有本事,上个月厂里工资都发不出来,眼看着工厂就该倒闭了,还上个屁班呀!”一席话,说得林像挨了一盆冷水。可林不甘心,他又四处打听、几经周折总算找到了雄工作的那家外贸公司,问其下落。人事部那位接待的小姐说:“他半个月前就已辞职,早不在我们这儿上班了!”林问她是否知道雄的下落,小姐说:“谁知道啊,他是有名的游击员,鬼知道他又游击到哪儿去了!”林问这“游击队员”该怎么理解,那小姐惊异得瞪大眼睛:“这你都不知道呀?他不停地跳槽,不停地离婚结婚,光离婚都离了三次,人家不就管他叫‘游击队员’嘛!”林忽然问:“那……他现在的妻子在哪?他妻子怎么也不回家住呀?”小姐问:“你说他的哪个妻子、哪个家?”林说:“就是那个叫丽的、他俩住团结湖北一条,跟我是隔壁!”小姐一听“噗哧”一声,咯咯咯笑得前仰后合,笑毕,才说:“丽怎么是他妻子了?他俩结婚证都没领。再说团结湖那处房子他也是临时租的,一个月前房主就已将那房要回,那儿怎么可能是他的家呢?!”

    林颇有些像听天书一样听着那小姐的讲述,一时间瞠目结舌!

    忽然间,林的日子便沉重起来。每天每天,他除了要准时上下班,忙机关里那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却总没完没了的杂务,还要早出晚归接送儿子放学上学。更要命的是,他还要买菜、做饭、刷锅洗碗、打扫卫生,忙完了这一切,他还得辅导儿子做作业……日复一日,日日如是。林忽然间便想起自己农村老家的那头毛驴,林觉得自己简直就是家里的那头毛驴,日复一日地推碾子拉磨,终日劳累。林受不了这种琐碎的、毫无新鲜感的劳累。他也知道最好能请个小保姆,这样他自己就能从这繁重的家务中解脱。可想到自己的收人,他便死了这条心。眼下在北京,一个保姆的工资至少也得二百来块,还不算吃、住,林每月不满六百元的工资,如何能支撑起一个三口之家?

    林于是便恨起妮来。俗话说,一夜夫妻百日恩。可林怎么也琢磨不透跟自己生活了十几年、儿子都已十岁的妮会忽然间变了,变得这么狠心,扔下丈夫和儿子不说,竟还将家里的那点儿存款都带走了。即使是离婚,她也有义务给孩子抚养费呀!说到抚养费,林便想到该去找法院,让法院出面强制妮每月给儿子付抚养费。于是,林真的找了法院,可法院民事庭接待的一位法官说:“你婚都没离,谈什么给抚养费。你离婚吧,离了婚再说!”一提离婚,林退缩了。林还从没想到要与妮离婚,说心里话,他是爱妮的,而且还爱得很深。自打决定与妮结婚,林从来就没想到要离开她,更没想到妮会离开他。时至今日,林仍认定妮是一时被雄的花言巧语蒙蔽了,说不准还是吃了雄从哪儿弄来的迷魂药,雄那杂种才是十足的罪魁祸首!这么一想,林更不愿离婚。林想雄把妮给拐跑了,要是离了婚,不更便宜了雄,也便宜了妮?拖着它吧,反正最终要是真与妮离婚了,也不能让他们舒舒服服。

    林于是又找到了北京市妇联信访处。他想,妇联理应出面干预,帮助他将妮找回来。可信访处接待的一位女同志说:“你这种情况,我们无能为力,你妻子影儿都找不到,单位都没有,我们无从下手。”

    那一天,我去北京市妇联信访处采访,同行的还有我的一位法国朋友、国际妇女问题专家艾蒂丝。在正义路市妇联信访处那间昏暗而多少有些狭小的接待室里,我们正好见到前来上访的林。这时候,林正满脸沮丧。知道了我的身分,林忽然“呼——”地从座位上站起来:“你是记者?太好啦太好啦!你该采访采访我,帮我呼吁呼吁,也谴责谴责当今社会婚姻中这种见异思迁的不负责任、不道德行为!”我当然对他产生了兴趣。我说:“你坐下讲吧。”于是,他便坐下来,讲他的遭遇,讲他家庭最近发生的这场变故。他讲得捶胸顿足,悲愤交加。末了,他气恼难抑,连连摇头:“你看他们这俩人,女的快四十了,男的都已五十出头,可他俩竟然还干出这等见不得人的丑事,真是丢人啊,丢人!”

    艾蒂丝粗懂中文,她皱着眉,一直听着眼前这位相貌堂堂的中国男人的诉说,一会儿点头,一会儿摇头,但都没有表示听不懂。可当我俩离开信访处时,刚走出门口,艾蒂丝就迫不及待缠着我问:“Mister,Yang,我搞不懂,什么叫‘丢人’?刚才那位林先生老摇头说‘真是丢人啊、丢人!’我搞不懂这是什么意思?”

    我苦笑着,耐心解释道:“丢人,就是丧脸面,丧失尊严,可耻的意思。”

    “你是说林先生骂她的夫人和那位‘第三者’的男人可耻?”

    我说:“是。”

    不料艾蒂丝抢前一步拦住我的去路,皱着眉争辩:“不对不对,林先生骂得不对。是林先生他自己‘丢人’,而不是他夫人和抢走他夫人的那个男人‘丢人’!”

    我蹙了蹙眉,问:“为什么?”

    艾蒂丝一摊手耸了耸肩:“这很明白,林先生没本事。他是男子汉,可他挣的钱那么少,连夫人和孩子都养不起,夫人都跟了别的男人,他这不是‘丢人’是什么?!”

    我猛一惊,睁大眼睛看着她那一本正经的样子,一时竟无话可说。一想到林眼下的处境,我只觉得内心像忽然间打翻了五味瓶,酸甜苦辣一时说不出到底是哪一种滋味……

       

                                                      原载《长江文艺》1997年第5

 责任编辑/何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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