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边拾思(十八)
(2011-07-24 16: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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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河宋体《庄子》《老子》黑体 |
不得已
道家“无为”。老子就明言:“为无为”。但人怎么可能“无为”呢?吃饭拉屎是为,睡觉起床也是为。老子著《老子》,八十一章五千言,庄子写《庄子》,三十三篇十万余字,不都是“为”吗?真的“无为”,那连只小小的跳蚤都不是。
“无为”不可能,于是退一步,庄子说:“出为无为,则为出于无为矣……有为也欲当(得当),则缘于不得已。不得已之类,圣人之道”(《庚桑楚》)。
从“无为”到“不得已”,道家的立场有改变。
何谓“不得已”?庄子有个解释:“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如命,德之至也”(《人间世》)。顺来顺受,敢情好;即使逆来我也顺受,此之谓“不得已”。直白地说,“不得已”,和光同尘,乃随随大流之同义词也。
庄子一生常以“不得已”的态度来处世。
庄子不热衷做官,据《史记》记载,楚王闻其贤,派使者送上厚礼,邀其出山,结果遭庄子拒绝:“我宁游戏污渎之中自快,无为有国者所羁,终身不仕,以快吾志焉。”“天子不得臣,诸侯不得友”,是庄子的追求,可庄子却当过管理漆园的小吏,故世称“漆园吏”。庄子为什么自贱,猜想大概生计所迫,“不得已”吧。
还有,《外物》篇说到庄子向监河侯贷粟(借粮),监河侯耍滑头,说等我拿到了税赋再借你,如何?庄子气愤得讲了个“涸辙之鲋”的故事来讥刺监河侯。“物物而不物于物”(《山木》)的庄子竟然向人贷粟,我想这也是出于“不得已”,估计家里揭不开锅了,这才“饥来驱我去”。
一般人的印象中,庄子很逍遥:“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辨,以游无穷者,彼且恶(胡)乎待哉”(《逍遥游》),这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如上述,为了五斗米,庄子去做了小吏;同样为了五斗米,庄子去告贷。所以,深入地研究一下庄子,他老人家从鼓吹超世出发,后来降到顺世,最终掉到游世(混世),每况愈下。“欲洁何曾洁,云空未必空,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很有点像《红楼梦》中那位妙玉小姐。
荀子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一语中的。“无为”云云,泯灭了人的主体;“不得已”之说教,有点人的主体,但不强烈。应该承认,凡事不可能都“得已”,但以“不得已”视为“圣人之道”,久而久之,岂不成了混混哲学?哪有“知其不可而为之”(此有人评价孔子语,见《论语·宪问》)的悲壮?说得极端一点,做叛徒,当奸细,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不都缘于“不得已”吗?!
大器晚成
此语出《老子·第四十一章》:“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翻成白话就是:大的方没有角,大的器成得晚,大的声音听不到,大的形象看不见,道啊,隐藏于无名之中。
大器晚成,后来变为一句成语,意谓“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只有千锤百炼,才能成梁栋之才——大器。
但这恐怕是以讹传讹。或说,“大器晚成”的“晚”,当作“免”,如是,方可谓读懂了老子。有道理。
为啥有道理?试说之。
其一,老子以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按此演绎,自然不成器始成器也。“免成”即“不成”,“免”字确。
其二,在这个句段(语境)中,大方无角,大音无声,大象无形,皆一正一反,独“大器晚成”,有正无反,不协调。倘然是“大器免成”,又一正一反了,堪称天衣无缝。
其三,“道隐无名”呢!方无角,音无声,象无形,皆“无名”,是“道”;大器成了,岂非“有名”,还是道吗?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老子·第二十一章》),道德道德,道无德有,道本德末,道母德子,老子最看重的还是道,所谓“天下之物生于有,有生于无”(《老子·第四十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老子·第四十二章》),皆可证。故老子的门徒庄子说:“残朴以为器,工匠之罪也”(《庄子·马蹄》)——把树砍下来,做成各种器具,这是工匠们的罪过呀!不说老庄,就连老庄所看不起的孔子也云:“君子不器”(《论语·为政》)。
“大器晚成”是错的,“大器免成”才符合老子思想,可三人成虎,口口相传,习非成是,后人也就糊糊涂涂地跟着错。
谁能得“道”
道家学说尊“道”,什么是道?《老子·第二十五章》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那么,怎样才能得道?在同章,老子指出:“人法(效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简言之,就是顺乎自然。可分析一下,顺乎自然,当有两种表现:“从天而颂之”(荀子语),见着自然叩头拜,是一种:“制天命而用之”(荀子语),了解自然,掌握自然,让自然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又是一种。两者对照,前者消极、后者积极;前者泯灭人主体,后者张扬人主体。依我看,道家学说属于前者。
妄说乎?且以《庄子》一书为例以证之。
《庄子·天地》篇写到老子教诲孔子,说:“忘乎物,忘乎天,其名为忘己,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入于天,得道)。”——忘己之人得道。
《庄子·逍遥游》谈要达到“逍遥游”(无待而游于无穷)的境界,须“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无己之人得道。
何谓“忘己”、“无己”呢?太抽象太玄乎不好懂,于是,庄子后来讲过几个故事作说明,这样,很形象,意思也显豁得多。
其一,睡着了方得道。此见《庄子·知北游》。
啮缺(人名)问披衣(人名):“怎样能得道?”披衣说:“你呀,正形凝视,自然的和谐就来了;你呀,收视返听,精神就会回归你的心窍。这样,道将以你为居所,德将以你为显现、光辉灿烂,你的眼睛就象初生牛犊的眼睛一样虚静平直,无知无欲。”
披衣没说完,啮缺就睡着了。披衣竟大高兴,唱着歌走了,歌曰:“身体像枯骸呀,心思似死灰,不固执己见呀,浑浑一若睡。越糊涂越好呀,无谋虑少牵累,他是谁呀他是谁?啮缺出类又拔萃!”
其二,喝醉了方得道。此见《庄子·达生》。
庄子说:“醉汉从车上掉下来,虽受伤而不死。醉汉的身子骨与他人一样,但受害要轻些,为什么?因为他的精神是完整的。醉汉醉得啥也不知道:乘车不知道,掉下车来也不知道,生死的恐惧进不了他的心胸。”精神完整,不忧这怕那是得道的表现,醉汉近似。
其三,罪犯方得道。此见《庄子·庚桑楚》。
庄子说:“胥靡(犯人)登高不会害怕,他本来就判死,登高掉下来也是个死,这样,他早就置生死于度外了。他解除了恐惧的心理,精神上没有负担,忘记自己是个人。忘了自己是个人,就算是个‘天人’了。”“天人”,不就是得道之人吗?
或问:照这样演绎下去,那死人也得道了?是。《庄子·至乐》有一则庄子与死人头盖骨对话的寓言故事,可参阅。
不过,睡着了方得道,喝醉了方得道,罪犯方得道,死人方得道,这,正常么?我的一个学生读完《老子》,说老子有点“自虐”色彩,蛮有见解。我研习《老子》、《庄子》,常有一个想法浮于脑海,你看:睡着了得道,喝醉了得道,犯罪得道,死掉了得道——这样的道,不得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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