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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0: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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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中国汉字,“羊大”为“美”,故许慎《说文解字》释“美”:“甘也,从羊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段玉裁注:“‘甘’部曰,美也。甘为五味之一。五味之美者,皆曰甘……羊大则肥美。”味甘为美,后来,则为“美在滋味”说,如钟嵘《诗品》言:“五言(诗)居文词之要,是众作之有滋味者。”

    无独有偶。“古罗马人以‘美’(lepos)与‘免’(lepus)两字声形均肖,遂谓食兔肉使人貌美”(钱钟书《管锥编·全三国文卷十四》语)。食兔肉使人貌美,恐怕是引申的,其初始义当是兔肉味美。古代中国人以羊肉为美,古代罗马人以兔肉为美,共同点是美皆起源于口腹之欲,差异在于一为羊、一为兔而已。

    后世学者也有质疑许慎之说者,认为“羊大”并不美,有膻味,不好吃,好吃的应是羊羔,所以,这“美”字中的“大”乃指人,“大”是人的正立像(“大”字上加一横是“天”,天,头颅也)。那么,“羊人”为“美”何意呢?系描绘人戴着羊角冠在舞蹈,或是庆祝狩猎凯旋,或是祈祷狩猎成功,这与原始部落酋长头插野鸡毛,同理。“羊人为美”论的发展,遂演化为“美在形象”说。

    但话须说回来,形象必有内涵,人为什么要戴着羊角冠舞蹈,不就在企慕羊肉之肥美么!“天地之大德曰生”(《易·系辞》),“美在形象”本源于“美在滋味”,后者实前者之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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