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震的感受,睹,揪心。
昨晚和小蜂蜂一起看电视,他说:唉,会有很多地震孤儿呢。我想都没想就说:那我们去领养一个吧。他说:恐怕没那么容易。我有些不高兴了,气呼呼地说:是你不愿意吧。
没来得及去查相关规定,今天就看到小丸子妈咪关于这方面的文章: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445f4601009s4t.html
才知道小蜂蜂是对的,确实没那么容易。
规定是这样的: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四个条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第一条俺们就不具备。
看了广大妈咪的评论,发现和俺想法相同的不少;同时,不具备第一条的很多。
这是什么破规定?有无子女和能否领养孤儿又有多少必然联系?是担心我们虐待领养的孩子吗?
昨晚我也跟小蜂蜂谈及,说自从有了小猪猪,我就不能看到那些身世不幸的孩子,看到这方面的报道就心酸想哭。小蜂蜂说:是啊,以前觉得这些事情离自己很遥远,现在感受完全不同了。
有了自己的孩子,为人父母后才能更深切地体会到失去父母的孩子的不幸,也才能发自内心地给予他们爱和呵护。
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精神境界也在提高,不能老用过去的标准来衡量现在的事物。这样的死规定,希望籍这次灾害能够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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