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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少鹏非上市公司定向募集交易所证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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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10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中国证监会11日正式发布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个法规会对市场有怎样的影响?《证券日报》副总编辑董少鹏对此进行解读。
董少鹏: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是明年1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它主要是针对我们日常所说的新三板交易和监管作出一个系统性的规定。非上市的公众公司实际上包括了两个板块,一个是公开发行了股票但目前不符合在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公司,还有一部分既不到交易所上市,也不到新三板进行股份交易,属于定向募集公司,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也纳入监管。所以,这个办法主要是针对证券交易领域作出的规定。严格的讲,所有的股份公司或者说所有的公司都应当依照《公司法》,如果涉及证券发行和交易,还应该依据证券法来进行管理和监管。那么证监会发布这个办法,主要是针对公开发行股票和进行公开转让活动这样一个情况的,有证券活动的都要纳入这个监管。
三点值得特别注意,一个是把原来规定草案里面的“主业明确”一句进行了删除,而是更加强调“股权明晰”,说明中小公司主业如何培育、如何发展,还是让市场、让公司去自主地选择。第二个就是定向发行的对象增加了核心员工,并且股东加核心员工的人数限制在不超过35人。第三是明确了转板上市的要求,这些在三板交易的公司,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到创业板、中小板甚至到主板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