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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美案”引发三大文化启示

(2011-06-29 09:44:40)
标签:

郭美美

红商会

红十字

打黑

董少鹏

财经

分类: 我爱你中国

             “郭美美案”引发三大文化启示

                               董少鹏“郭美美案”引发三大文化启示

    一个突如其来的女子,以炫富者的姿态,骤然掀起一场质疑中国慈善体系的风波。这场风波涉及人性、私情、腐败、欺诈,涉及官员、媒体、富人、穷人,涉及监管、自律、法治、公平。这个女子就是郭美美(又名郭美玲)。

    从6月20日开始,在短短9天里,郭美美“学习做”红十字商会总经理一事引起公众强烈质疑,其身世、资产、关系人亦处于扑朔迷离之中。而郭美美其人6月27日凌晨由深圳飞到北京机场,面对媒体围堵,一句“你们不要这么搞笑了”可谓泰然自若。这一切预示着,郭美美的背后潜藏着诸多挑战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的东西。

    目前,中国红十字会不仅两次发表声明,还于6月2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法律程序。红十字会表示,希望通过公安侦查取证来澄清事实,还红十字会一个公正,让不法人员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在我看来,不仅要调查、侦查郭美美本人及其亲属,也要调查、侦查与此案相关的所有主要关系人。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国商业系统红十字会也需就相关问题提供证据。

    作为中国红十字会外围的合作者,不管是否涉及商业性活动,都应当主动走到公众面前接受监督,即使慈善机构因整顿“掉层皮”,即使因整顿延缓一点慈善事业的发展进程,也是完全值得的。让我们期待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加紧工作,尽快还原事情真相,也呼吁各个角落的知情人继续提供线索,支持此次揭黑打黑的正义行动。

    在我们下大力气查清郭美美案的同时,也应当借此事件认真审视我们所处的时代,更好地建设我们的社会,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公平正义。郭美美案不应当仅限于一次简单的“爆料——争议——查处”循环,而是反映了互联网时代的社会利益角逐的真实,反映了利益格局大变动时代人性的变迁、制度的呼唤。郭美美案是发生在“变革中国”的一次重大文化事件。

    首先,新闻发布和传播体系亟待改革。

    在郭美美案中,微博的巨大力量再次得到展示,围绕郭美美的各类真真假假的信息铺天盖地,牵扯进来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天略集团、中国青少年发展基会、美国CBS、汽车中国网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车管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杨澜、吴征、郭登峰、徐永光、王军等。照片、资料大聚会,图示、视频立体直播。其中很多信息可以帮助公众接近事实。对此,不少人再次感慨互联网、微博的功用,认为互联网传播手段改变了世界。

    但我认为,这只是说对了一半。在郭美美案的狂欢之中,诸多谎言、编造也充斥其间。如果不是上海曙光医院张晓天大夫现身,证实网上流传的“坐在郭美美身后的疑似郭长江”就是自己,那么,这一真假莫辨的照片就将继续影响公众的判断。同样,真正的郭长江戴什么样子的手表,到底有没有“百达翡丽”手表,也不能简单推断,需要调查。

    作为长期从事报业的一名新闻工作者,我认为,历史形成的报纸审核程序是更加严格的。一篇文章和一幅照片是否符合刊发条件,都要经过必要的审核。电视台、广播电台播出信息也大体如此。互联网就不同。特别是网上发帖、微博报料的途径,审核形同虚设。这就是互联网时代信息认证的一个重大课题。

    政府和相关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针对不负责任的信息予以澄清说明。同时,要主动发布信息,减少对错误信息的被动应对。传统媒体要加速与新媒体的融合,要合二为一,而非各自封闭。

    第二,公众监督要依法进行,依法予以保护。

    互联网包括微博等平台都是一种手段和工具,而非内容真实的认定者。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发布信息要真实可信。公众可以自由地就某事进行评点,但谈论事实事实,就要负法律责任,负诚信道义,不应当制造虚假信息。

    要迅速建立起互联网信息传播内控机制,不能因互联网内容可以随时删改便允许乱发虚假信息。对造假者不管有无直接损害后果,一律予以惩罚。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应当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不负责任的发布依法追究责任。由于互联网有证据难以固定的不足,更需要在法律上予以弥补。

    对于转载虚假信息者,也要给予一定的处罚。轻者告诫、公示,重者追责。否则,互联网自由就会在一定条件下演变为“破坏性自由”,其实是反自由的。

    第三,社会治理体系要加快变革。

    适应新的传媒时代的特点,政府不可再躲避互联网,不能再高高在上,而应当把自己的工作置于信息公开和迅速传播的框架之下。我这样说,并不是说政府没有机密,也不是说政府要整天围着互联网转。

    一是要改变传统的保密观念和机制。依据法律规定实施保密,对于法律不禁止公开的信息,一律看作可以公开。

    二是培养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人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目前很多政府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态度。一种常见的情况是,除非“自由的互联网”攻势过猛,躲不开了,政府部门才不得不澄清,十分被动。政府部门就是要随时应对公众的质疑。在互联网时代,这种挑战更加及时化、随机化、突然化。务必抓紧培育、引进这样的人才。

     三是要切实转变社会事务管理观念。政府要直接面对公众,减少中间环节。只要政府真正是为了人民的,就不怕见群众。越是主动地接触群众,走到群众中间去,网络上的冲击就越小。

    与此同时,公检法和社会组织也要真正由为人民服务的人掌舵,更直接地回应公众关注的的问题。以此次郭美美事件来说,即使中国红十字会不报案,相关机构也应当像网民一样关心此事,还原此事真相,谴责和处理危害公众利益的人员。

    目前,《南方都市报》就郭美美事件进行着“严肃的追问和调查”。最新情况是,曾自称红十字会关系企业的中红博爱资产管理公司与郭美美口中的“红商会”颇为相似,红会为此投资30亿元。有药械采购、车体广告、保险广告内容,与郭此前描述相似。相信随着国家权威部门的介入调查,真实情况将大白于天下。而这起重大文化事件也将成为推动我们社会文明建设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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