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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一轮股市暴跌的六点反思

(2007-12-07 14: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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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录

财富人生

证券/理财

暴跌

理由

政府

分类: 红墙论股
       对新一轮股市暴跌的六点反思
  

      暴涨暴跌:“政府听市场的”还是“市场听政府的”?

                  

    始自10月中旬的暴跌,是在人们“不希望股市暴涨暴跌”的预期中悄然展开的,迄今已经过去了38个交易日。虽然本周股市大盘出现回稳迹象,但暴跌阴影仍在,尚难以确认大盘就此结束调整。这一轮暴跌是如何运作的呢?是政府还是机构主导的呢?其中又有什么玄妙呢?市场还会不会暴涨暴跌呢?究竟能不能事先加以防范呢?

    我以为,暴涨暴跌仍将是中国股市未来若干年的主要特征之一,不会轻易改变。而暴涨暴跌究竟是政府制造的,还是市场力量自发形成的,尤其需要给与全面分析:

 

    一、管理层直至中央领导同志不希望股市暴涨暴跌,是一种管理理念上的追求,是一个争取实现的目标。

    任何国家的政府,其实都不希望股市暴涨暴跌。不过,中国政府在股市发展的早期,对暴涨暴跌过于敏感、过于担忧,所以长期出现过管理过死的情况。尽管管理过死还有其他诸如体制改革不到位的原因,但主要还是害怕风险。

    这种过于担心风险的执政理念在1999年“5.19”行情时有初步改变。政府不再单纯以股市暴涨暴跌为防范的主要目标,开始注重在更广大的范畴内运用股市。但2001年的股市舆论逆转(“泡沫论”、“赌场论”、“全民炒股论”、“推倒重来论”),鼓励股市发展的政策受到抑制,直至出现行政性压制股市发展的错误政策,导致市场暴跌并且陷于长达4年之久的熊市。

    其实,早在2002年2月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已经针对错误的股市政策进行了矫正,但股市政策的负面包袱已积重难返,股市难现生机。直到2005年4月末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后,中央借此明确宣示积极的股市政策,股市才走出漫漫熊途。

一首诗印证2007年股市与2002年股市的不同

    2006年全年的股市其实就是“暴涨行情”,但是具有很大的还账性质,所以基本上是合理的。这在高层也是有共识的。不过,进入2007年4月,违法违规操作现象明显增多,股价虚涨情况明显。此时,管理层说不希望暴涨暴跌,显然是偏重防止再度暴涨,重点不是避免下跌。

    政府倡导防止暴涨暴跌是正确的,也是十分正常的举动,但这种愿望能否在市场中兑现,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温总理向中国股市透露了哪些信息?

不必急于抛弃“政策市”,关键是“科学累积”政策效应

 

    二、现实中,机构投资者习惯于“寻租”,把政府的表态利用得淋漓尽致。

   

    政府说不希望暴涨暴跌,机构就选择快速拉高,然后借用政府不希望暴涨暴跌的话加以要挟。政府如果出台抑制性政策措施,机构就把暴跌的责任悉数推给政府。政府如果不出手控制市场炒作风险,任由炒家兴风作浪,则可能会导致股市风险积聚、进而向实体经济传递,增加经济社会的不稳定性。

    实行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市监管面临的挑战更大,因为进入股市的社会主体比重加大,成分更加复杂,利益驱动更强了。政府说鼓励央企整体上市,有机构就把中国船舶炒到200元、300元;政府说鼓励证券公司做大做强,中信证券就立即炒到70元、80元,吉林敖东就炒到200元;政府说行业要重组,就有机构制造几大民航公司合并的消息;政府说推动股指期货上市,机构就散布大家都要配置指标股,借机推高指标股(鬼才相信机构要配置那么多、那么高价的指标股!);政府说要港股直通车,机构就说港股直通车影响不大,后来发现不对劲,就又去游说停止直通车。弄得政府澄清也不是,不澄清也不是。无奈,政府还是从自身职责出发,多次做了澄清。

    机构的种种表现说明,它们利用政府的政策信号,进行反向要挟,达到炒作目的,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三、普通投资者漠视机构投资者制造的“政策陷阱”。

 

    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最大不同,就是它们拥有众多可以联合行动的账户,可以比较方便的操纵股价。7月20日之后直到10月中旬的这一波行情,其实完全是机构制造的产物,难以得到基本面的支持。机构成功地利用了政府的“政治周期”,把股指接连拔高。7月末暴涨行情:必然性和脆弱性在这一路上涨过程中,机构散布最多的说法就是政府“不希望暴涨暴跌”、“迎战股指期货需要配置大盘指标股”。回过头去看,这些话的确被众多的普通投资者听信了。不然,为什么有不少人说套牢了呢?

    在7月20日之后直到10月中旬的拉升行情中,政府多次提示风险,或者官员讲话,或者指定报纸发表文章,或者举行大会,或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进行宣传(它们才懒得做这样的事呢!)。政府紧急吹风,恶炒指标股将叫停政府股市告诫升级,指定报纸频发警示但是无济于事。为此,中央甚至决定在十七大举行过程中,依然要通过指定报纸进行风险提示;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甚至在17日下午明确告诉境内外媒体,“市场失灵时,政府的宏观调控都不可避免”。机构借此机会,制造“顶部震荡”假象,边打边撤。管理层最后一次“打雷”,股市调控即将“落雨”

    但是,机构没有忘记给政府扎上一刀:你屠光绍受命传递要调控的的政策信号,你就要吃些苦头了——布隆博格通讯社、香港财华社发出报道称“屠光绍称政府正在研究A股H股互换”。次日,中国证监会再次无奈澄清。于是,机构成功利用澄清事件,散布政府希望稳定市场,不希望暴涨暴跌的假象,达到“边打边撤”的目的。外电为何张冠李戴,误传“A股和H股互换”?

    布隆博格通讯社,其实是很专业性的新闻机构,如此报道一个根本就是扯淡的消息,令人费解。

 

    四、证券执法严重滞后,对于机构制造虚假交易的发现、查处机制严重缺失。

 

    从7月20日至10月中旬,政府通过种种手段提示风险,但对于违规违法操纵案件并未公开查处。一是由于查处市场操纵案件原本就十分复杂,需要侦查、取证、定性,过程要长一些;二是政府担心加强监管会传递“打压信号”,致使好不容易才得来的牛市行情夭折——这种可能是存在的。

    政府投鼠忌器,根本原因还是我们对于机构制造虚假交易的发现、查处机制严重缺失。在一个正常的市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恰恰是对投资者信心的激励。而在我们这个市场,稍有偏差,就会影响到本该保护的投资热情。

    因此,“投资者教育”一词令人反感,还是改成“投资者培育”为好。“培育”的意思包括告诉投资者依法保护自己,依法参与市场,对市场风险做事先、事中的评估。特别是使投资者明白,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打击,尽量不要随违法违规行为起舞。

 

    五、信息披露监管存在严重不足。

   

    信息披露主要指上市公司的重大重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信息的披露。由于机构与上市公司合谋,在2007年以来的热炒过程中,业绩增长被过分夸大,风险被掩盖。有的上市公司公布预盈数据刚几周,就在正式报表中大变脸。有的上市公司通过编造报表,制造虚假业绩。有的上市公司通过虚假重组,虚报资产价格,制造炒作题材,继而将炒股收益充入账户,制造价格泡沫。对于这些问题,管理层缺乏有效手段,态度也不够坚决。对此,需要认真反思。

 

    六、政府监管定位也需要必要的调整。“不希望暴涨暴跌”与“依法规范交易秩序”应当并重提出,“增强政策的可预见性”与“提高风险的可预见性”也应当并重提出。

    

    政府不希望暴涨暴跌没有错,问题是当7月20日开始的暴涨持续一段时间后,应当有人明确指出这是暴涨,没有必要含含糊糊。除了9月7日举行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教育大会,进行风险提示之外,政府似乎拿不出什么具体的措施,拿出来的都被机构反向利用。

    不能把“不希望暴涨暴跌”偷换为“希望暴涨不希望暴跌”。其实无论暴涨暴跌都是市场现象而已,我们更应从“依法规范交易秩序”上着手,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惟有此,暴涨暴跌才有可能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同时,与针对市场指责政府政策多变,政府提出“增强政策的可预见性”一样,政府也应当针对市场风险难测特别是机构操纵风险比重加大的情况,明确提出“提高风险的可预见性”的理念。强调“提高风险的可预见性”的理念,其实是巧妙地对机构进行告诫,也是对普通投资者的风险警示。

股评人难以预料的调整即将来临

 

    由于我国股市的“新兴+转轨”特征,今后的暴涨暴跌仍将持续,这当然会给投资者带来机遇,同时也伴随较大的风险。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暴涨暴跌的频率、力度会逐渐减缓。

    就目前情况看,形成暴涨暴跌走势的因素大体可以按照2:4:4的比例分担,即政府宏观管理、政策措施因素占到20%,市场机制不完善的因素占到40%,机构操纵的因素占到40%。如果说,政府监管与机构操纵是对立的话,政府并不占优势。

    但是,由于我国股市依然有很强的政府主导色彩,市场机制不健全政府有责任,机构监管政府也有责任,所以,政府的因素依然十分重大。所以,政府因素要占到五成至六成左右。从长远看,政府公共管理意图应当更多的通过法律手段向市场传递,政府因素应当更多的退出市场。六成太多,两成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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