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国里妈妈我们老地方见
我们这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父母亲去世三年后女儿不准进坟茔,说是燎娘家把娘家燎穷了,故此我们也不敢破这个规矩呵,如破了规矩娘家没事便罢,万一破产了那我们能担当的起吗?所以我母亲去世三年后,每年的清明,农历的七月十五,十月初一,周年还有大年初五凡是祭日,我和我大妹妹我们姊妹俩都到离市区7-8公里的地方,来给我们的妈妈送纸钱,送钱的路一定要顺,先选准地方然后画一个大圈中间画一个十字,据说大圈代表天国十字代表收钱人的地址,这样不容易寄错地方。一般人每次就买两小捆纸,我们俩每次都要买十捆甚至更多,因为一是想让妈妈手头宽裕,在这边过了一辈子穷日子,到了那边最起码也要过上小康的日子阿。二是我们的妈妈是最喜欢做慈善事业的,用她的话说就是:我们吃馒头不能看着人家喝粥不是,宁愿我们自己喝粥也得让人家吃上馒头。这样看着人家吃比自己吃还高兴。所以我们怕她老人家在天国继续喝粥,因此我们就多寄钱给她。
这十五年来,我们姊妹俩就一直是在这个地方,每次寄钱的时候我们都要说:“妈我们不能把钱给您送去了,怕您的儿子们破产了,实际您更不愿意看着他们受穷的,所以呀也就只能劳您大驾了,您自己驾云来取吧。每次我还都要说几句:妈你看我们给您寄这么多钱,您就别再那么会过了,您就该吃的吃,该喝的喝,享受享受吧。
妈妈亲爱的妈妈,您的儿女们都希望您在天国,健康快乐,幸福安康!
妈妈亲爱的妈妈,您的儿女们非常非常想念您,永远永远爱着您!!!
随着一缕青烟寄去了我们对妈妈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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