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7-27日为什么要“取证”?
(2024-04-28 06:40:13)
4月17到27日,又是十天时间滑过。雁过无声,踏雪无痕,重复过日子的内容占多数,留下的一件事,就是让我“发怒”的取证事情了。
受委托,我协会承担了一个列入什么“会战工程”(原来他们对于年度重点工作,取了一个这么“斗志昂扬”的名称)的海防历史文化整理和研究项目。我本以为这种项目研究,与以前我承担过的上至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下至地方小项目,研究过程方法上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后来我才明白,我被“盯上”了。从过了年开始,要求月月填报“进度”。前几天他们还告诉我,要求提供研究展开时的“证据”。我一下懵了。从来没有碰到过这种要求。后来明白了,现在许多单位都是这样办事的。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我算是领教了。
我大大发了一通脾气,最希望推掉这个项目。当然脾气发好后,还得乖乖地继续做事。
幸亏一直在学校里工作,否则早就“气饱”啦。
17日那天,还应市社科联之邀去“外文书店”做了一个有关渔文化的讲座。我以岱衢洋大黄鱼为基础,讲了“从鱼到渔的文化生成”的讲座。市社科联领导都到场捧场,让我感到意外。让我意外的还有两件事。一件是讲座开始时,一位70多岁的老者,向我请教“花布懒虫”的写法,我告诉他就是“虾姑”。讲座开始后他听得非常认真,还做着笔记。另外一件是,讲座结束后,一位三四十岁的女士上来与我打招呼。原来她是老商校毕业的,虽然我们听过我课,“但是知道你名字。”她说,“所以今天我特地请假来听课。”
讲座结束,我去文联为《艺刊》签字。今年开始,这个刊物“好像”归我们协会管理了,我成了发稿签字的“主任”。接着我们几个一起去一家大排档,新的‘五魁首’聚会,都喝了不少酒,说了许多酒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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