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许三观卖血记》浅谈小说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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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心灵鸡汤 |
我创作小说,特别要求自己的语言要美,要给人一种美的享受,一篇好的小说,它应该拥有自己独特的语言魅力。什么是好的小说语言,我个人认为,语要有作者个性的,自己的风格,我个人较推崇那种朴实的语言,就如同白开水一样,解渴。它应让普通读者能读懂,想阅读,还要让有功力的行家,读起来有味道,经得起品味。
让我们看看《许三观卖血记》……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初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这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他为了还清因一乐打人而欠下的债,去卖了一次血后,回来对许玉兰叫道:“我卖血啦!我许三观卖了血,替何小勇还了债,我许三观卖了血,又去做了一次乌龟。”许三多和林芬芳的私情被许玉兰知道后,遭遇惩罚,天天在家里满头大汗地煮饭炒菜,邻居就此笑他,他就说:“没办法,我女人抓住我把柄啦。这叫“风流一时,吃苦一世。”困难时期,三个儿子饿得眼冒金星,许三观突发奇想,说:“看在我过生日的份上,今天我就辛苦一下,我用嘴给你们每人炒一道菜,你们就用耳朵听着吃了,你们别用嘴,用嘴连个屁都吃不到,都把耳朵竖起来,我马上就要炒菜了。想吃什么,你们自己点。一个一个来,先从三乐开始。”他替何小勇养了九年的儿子,如今还要去替何小勇的儿子偿还债务。这样一想他的心就往下沉了,胸口像是被堵住一样,所以他就把二乐和三乐叫到了跟前告诉他们何小勇有两个女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十年以后,他要二乐和三乐十年以后去把何小勇的女儿强奸了。
许三观的两个儿子听说要去强奸何小勇的女儿,张开嘴咯咯地笑了起来,许三观问他们:“你们长大以后要做些什么?”两个儿子说:“把何小勇的女儿强奸了。”
这些言都很质朴,但却有着自己的风格。
《许三观卖血记》语言手法简洁流畅,平铺直叙,人物刻画的合情合理。余华并没有刻意地去美化人物,但是通过故事中人物质朴的语言,透射出人物的善良朴实。小说带有浓郁的地方风土人情,许三观卖了血之后,都会来到位于桥下的胜利饭店,然后故意装做很不在乎的样子敲敲桌子,对跑堂的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当他听人说坐在饭店里要装做很大方的样子,他也便学了起来。只管学着人家装样子,大夏天还是喊,黄酒用温水温一温,惹得人家笑他。
小说的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猪肝身边又没钱他决定为自己卖一次血但是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在这时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已经没有任何作用他坐着哭了。
没有太多的写作技巧也没有华丽的词汇但却展示一个有血有肉的许三观。
最后许三观对许玉兰说:“这就叫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种余华式的幽默让读者破涕为笑,心骤然间豁亮起来的同时,又不由让人笑后,去思考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