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好友 发纸条
写留言 加关注
笔者汽车进行年审,经过某保险公司代理。当交给代理人时,被告知,我2006年买的三角警示牌因为反光效果不好,需要更换。
我第一个反应就是,难道车管所买的,也不行,这不是强奸消费者吗?
代理人说,这没有办法,国家公安部强制要求更换的。
这就是某些职能部门的行为。
今年说反光不好,明年同样也可以说反光效果不好,因为并没有标准说,什么样的反光效果是好的。还有,相关部门等到有一年,又出台一个政策说,反光效果太强了,需要更换反光差一点的。于是,全国有多少辆车更换,又为国家创造了GDP,相关部门的收入恐怕也不菲吧!
喜欢
0
赠金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