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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艺人松绑?蔡徐坤案是靠什么打赢的?
文/陆地上的海蛎子

元宵节的下午,据网上新闻显示,著名小鲜肉蔡徐坤持续了两年多的合约纠纷案,终于有了定论。上海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审理和调解,2019年1月31日,被告人(原原告人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公司)自愿撤诉。至此,这场艺人与合约公司之间的合同案,终于以蔡徐坤的全面胜诉而顺利结束。


据悉,小小年纪就出道的蔡徐坤,早在2012年就被依海公司,以特别不平等的霸王条约签了下来。之前他们也说过要调整合约,但是这事可能只是说说而已,从来没打算实行。一直到2017年蔡徐坤提出要解约,他们才恼羞成怒把蔡告上了法庭。

告是告了,但是上海静安法院经过审理发现,该公司的人可能是发现蔡徐坤现在的势头很猛,所以压根不想放手。所以,他们在第一次开庭时坚决不同意解约。而在第二次开庭时又要蔡徐坤支付5000万的解约费。两次诉情前后矛盾,完全不符合逻辑。

那么,小蔡在老东家干得好好的,为什么要解约呢?据说,正是因为这些公司只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置艺人的感受和利益而不顾,一而再、再而三地添加霸王条约,所以才造成艺人的极度反感,甚至要逃离。加上所有通过选秀出来的艺人,他们一开始苦于自身没有知名度,只能委曲求全,咬牙吞下霸王条款。但是一旦等他们成名,尤其是赚到赎身费之后,又纷纷挣脱老东家。虽然为此常常被剥掉几层皮,他们也在所不惜。

这里要给上海静安法院和上海中级法院点32个赞。要知道,在处理明星事务这一块儿,各个地区之间的差异性还是蛮大的。通俗点说,就是各地有各地的依据。所以,如果这次他们判定蔡徐坤输,那么他还不得乖乖掏出5000万?

因为从公司的角度来说,他们确实也是挺委屈的。他们在艺人还是素人的时候签下你,是要付出很大的精力、时间和金钱以及资源来打造的。这还不包括那些砸了钱也红不了的艺人。所以,公司肯定想在好不容易火了的艺人中尽量多榨取一点。一来钱是越多越好,二来也是在所有的艺人之中取个平衡。蔡徐坤才火不到两年,公司还没有从他身上捞够油水,自然不想轻易放过他。
看来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公司还是蛮有人情味的。人家自动撤诉了,还你蔡徐坤一个自由身不说,还不用像那些韩国归来的练习生那样,搭上巨额赔款。这种义举,在演艺圈怕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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