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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陈红与整形师会有暧昧之情?

(2015-06-30 07:26:15)
标签:

陈红

娱乐

老海

李军

分类: 娱乐八卦
歌手陈红与整形师会有暧昧之情?
文/陆地上的海蛎子
昨天下午3点40分,认证微博“亚之杰投资集团董事长”李军发文《我用二十年的血与泪"成就"了军旅女歌手首富-陈红》,文中提及其在法院起诉了前妻歌手陈红。李军代理律师介绍说,这是较为罕见的以“现役军人不得经商”为法律依据提出的股权诉讼。李军起诉称,他与前妻陈红离婚后,于2014年3月3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书》,李军将其名下北京亚之杰广告有限公司、北京亚之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亚之杰置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股权的50%转让给陈红。
看到这一幕不由地感叹,在这些人的眼里夫妻之情、父子之情究竟算什么呢?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为什么作为前夫哥的李军会如此绝情?自己当年因为爬人家窗户而曝出丑闻,如今哪来的底气去说前妻呢?我们知道如今陈红的确是海军电视剧制作中心副主任,相当于大校军衔,按照有关规定是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不过这时老海其实心里也有疑问的,那就是陈红得到股权之后算不算经商?如果算的话,当初又是谁拍板把李军名下的股权转让给陈红的呢?
众所周知,平时很多人都在炒股,那么这个时候是否可以说炒股的人都是在经商呢?似乎这种说法有点牵强,也正是如此,拥有股权的陈红是否又参与了公司的实际经营呢?同时我觉得以陈红的智商也许人家早就将股权转让给自己的家人,如此一来,李军的如意算盘也许就落空了。想想也怪悲哀的,李军如此无情,难道就不考虑自己儿子的感受吗?要知道在去年协议离婚的时候,你们共同的儿子是归陈红抚养的,难道说前妻生活质量好点会对儿子的利益造成损害?
当然,如果说陈红作为现役军人又在从事着商业活动,那估计是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相违背的,可是李军以这个理由起诉陈红,也许法院会判陈红输。不过若陈红要求改判股权归儿子所有,那估计这个李军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甚至说人家陈红一直就没实质性管理过公司,一直以来都是直系亲属打理,若这样的话,李军估计又是惹一身骚不说,还落的个无情无义的名声。想想也怪有趣的,在利益面前感情真的很脆弱,这也许是娱乐圈最典型一个案例,也为其他人敲响了警钟。另外,在李军发的那篇文章也谈到了陈红出轨一事。他声称“陈红很想保持住自己的年轻美貌,于是找了国内一位知名的整形医生进行全面整形,不过,竟然被他发现,陈红和那位整形医生的亲密留言,内容极其暧昧与放荡。”如果这个属实的话,那陈红还真是比较龌龊,可若不属实的话,又会如何判罚?
此时耳边又响起了那首“常回家看看”,无论谁有理,亲情都不要被金钱所伤害,一旦伤害之后,是无法再弥补的。同时老海突然感觉到那个内务条令也需要与时俱进啦,因为有些规定与当下的社会有点冲突,因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军人尤其是文艺兵们从事着本职以外的大有人在,而且有些还做的不错,社会反响也不错,比如说韩红一直在做着慈善工作(也是与其本职工作无关的),难道这些人都违规了吗?也许这是一个新课题,回头我们一起关注这些案件的进展状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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