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政府调控房价的根本抓手是走出经营土地的单边思维
“有形之手不能伸得过火,无形之手不能毫无节制”,刚学经济学那会儿,咋一看这两句话觉得忒深刻、忒哲学。可一些年后,在现实中再一琢磨这话,就觉着忒娇情,忒没品位。房地产市场这玩艺,让老美那帮经济学家的理论儿没法自圆其说的同时,等于实质上告诉人们,那“过火”与“节制”全是一帮子戴着深度老花镜的主儿故弄玄虚、懵懵懂懂整出来唬人用的辞儿罢了。朝朝暮暮,房价起又落,哪一桩与“过火”与“节制”之度相关?俺学经济十年没瞅懂。
经营城市,太早地成为自认为深谙城市管理之道者的口头禅。其实,揉碎了,搓开来,一看,绝大多数人是在籍经营城市之口,行经营城市土地之实。城市的土地要不要经营?当然要,但绝不是以追求土地价格最大化为最高经营目标。
许多城市管理者拒谈高房价真正成因,宁可把水搅浑也决不愿承认高地价催生高房价的基本事实。因为他们比谁都明白房价不仅是民生,更是政治。在城市里,是政府招、拍、挂,把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建了房子以后就把房卖了,房子卖了,钱也收回来了,产权也转移了,使用权也转移出去了,这是商品化交易的过程。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垄断了土地增值收益,开发商获得超额利润,面粉卖十块一斤,只有傻瓜才会把烤得香甜可人的面包卖九块九。
实际上土地级差收益的归属问题就是决定了城市化的道路问题,主流观点认为,土地级差收益的上升,是城市化带来的,是政府的基础设施带来的。但是这种观点只看到了表面,而没有看到本质。其实无数的事例证明了,没有人口的聚集,政府的本钱从什么地方来?因此,如果没有市民买得起房这只鸡,哪里来政府基础设施的蛋?
从全国土地市场的发育状况和城市现代化水平的现实看,我们现在到了需要一些高房价城市的政府,认真考虑从经营土地的单边思维中走出来的时候了。“一律招、排、挂”,又搞了个土地储备,结果把二级市场给封杀了;房改的成绩固然很大,但没有把投资性的购房和自住性的购房区分开应该算是设计者的目光短浅。本来,有形之手不能伸得过火,无形之手不能毫无节制,完全可能在这里被具体化,可惜至今仍然是个口号。
老实说,开发商其实就是个中介,地不是他的,盖房他不会,搞设计他不能;但他可以替政府挡一次高房价骂名。把房价调下来,让更多的人愿掏腰包,掏得起腰包,既没了民怨,更可防止高房价侵蚀了城市的经济竞争力,恐怕更长远的是奠定城市公共财政可持续基础,那么,政府就抓紧从单一的经营土地转移经营房产上来,这样,地该咋卖,房该咋卖,你能为,且有为。当然了,如果自己在任,想多弄点银子置办政绩化妆品,那还是当土地爷更划得来,如若这样,倒也不必非说高房价与高地价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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