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本焕,生于公元2009年8月26日上午11时08分,距离我和冰冰成为合法夫妻整整十个月。金本焕出生时,体重6斤8两,身高50厘米,肤色有点酱红。当时,在场的亲戚朋友中,有的说他象冰冰,有的说他象我,而更多的则说他象奶奶。他的名字是之前我和冰冰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共同商榷的结果,意即:是金子就该发光,就会发光,就要发光。
从我有记忆开始,就知道我们家族的辈份依次是“勤、俭、为、本,忠、厚、传、家”。我是第三代,“为”字辈。同辈的兄弟姐妹的名字中,多数用了“为”字。可是,到了第四代孩子们出生时,忽然就有许多兄弟在给孩子起名时嫌“本”字不好而弃之不用了。至今不明白,“根本”的“本”有什么不好。何况这是饱含祖宗心血并寄后人予殷切希望的谆谆家训呢!
起初,冰冰也不同意孩子的名字中有一个“本”字。在我的再三坚持和反复解释下,受过高等教育并有一定传统文化基础的她,最后终于随了我的意愿。记得,当时我们达成的共识是:若生男孩就叫金本焕,若生女孩就叫金本璨,“本”字是一定要的。
金本焕的出生,自然是给我们整个大家庭带来了无比的幸福与快乐。记得,那天,他刚刚被医生从产房里抱出、交到我岳母手上时,我们所有在场的人都会心地笑了。待在房间里安顿好她们母子后,岳母、我大姐、冰冰的哥哥便用手机马不停蹄地忙着给亲戚朋友们报喜。那一刻,人间所有的幸福与快乐,都在她们的一言一行中尽情地流淌。
金本焕出生的时候,季节已悄悄地步入了“初秋”。虽然盛夏的余热未消,但已是“壮士暮年”。一个多么美丽、温馨的季节,非常适宜宝宝的成长和护理。不过,这一切都来自于“顺其自然”。因为,当初,我和冰冰决定创造他时,根本没有考虑这么多。
金本焕出生后的第一个月,我是全天候地陪护她们母子俩,而岳母和我大姐则是一人一天地轮流来帮忙。这期间,我虽有初为人父的快乐,但更多的时候,则是一种责任压得我寝食难安,临近崩溃。也就是在这期间,我拼命地抽烟以缓解精神上的不适,从而染上了至今难以磨灭的烟瘾。
金本焕满月时,也是我的公休假与陪产假行将结束时。虽然还有4天的余假,但是领导不停地让同一办公室的人打电话来催促,说部里很忙,有许多事等着我去做。其实,并非如此,不过是有些人眼红我一直在家休假罢了。我也是一位有着十几年工龄的老职员了,对本部门的事了如指掌,忙不忙,自己心里有一本清晰的帐。“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迫于无奈,满月后的第二天,我便将她们母子俩送到岳母家寄养而重新踏上“早出晚归、披星戴月”的上班征程。
岳母家在农村的一个集镇上,离我居住的小区约20公里的样子。家,其实就是小镇上沿街的一间经营烟酒的店铺。空间原本狭小,当冰冰带着金本焕回去居住后,就显得更拥挤了。店铺平常都是由岳母亲自经营的,各类商品的价格只有她最清楚,其他人只能帮帮忙,而不能完全取代她。另外,岳母每天还要烧饭给岳父及她那已读小学二年级的孙女吃。这一切决定了她不能长期地离开店铺,也决定了我必须将冰冰和金本焕寄养在那里。
其实,我父母非常渴望冰冰和金本焕能住到他们那里去。小山村的空气更清新,小山村的环境更安静,这一切对孩子的成长是非常重要的。无奈,他们年事已高,根本无力护理、照应体弱的冰冰和幼小的金本焕。
通常,每到周五晚,我便趁着夜色匆匆地赶到岳母家看望冰冰和金本焕,然后周一的清晨再匆匆地赶回来上班。中途,会选在周三的晚上再去一次,周四的清晨赶回来。虽说有点辛苦,但看着冰冰一天天地康复,看着金本焕一天天地长大,心中,不禁就涌出了无限的快乐。
我到岳母家,主要是帮忙护理、照应金本焕。喂奶,喂水,换尿布,抱出去晒太阳,把屎,把尿,哄睡觉……全然一位男保姆的样子。乐此不疲,目的是想让岳母和冰冰得以更多的休息,以在我离开的日子里把金本焕抚育的更好。
当然,我没有忘记金本焕的早期教育。每当我怀抱着他的时候,我便用略带沙哑的歌喉轻轻地为他歌唱。一是训练他的听力,让他辨识不同声音的奥妙;二是让他模仿我的口形,早点步入呀呀学语的阶段。至今下来,我已不知道为他唱了多少支歌曲。但常唱的歌曲主要有以下几首:
1、生产队里养了一群小鸭子,我天天早晨赶着它们到池塘里去,小鸭子向着我嘎嘎地地叫,再见吧,小鸭子,我要上学了……
2、花园里,篱笆下,我种下一朵小红花,春天的太阳当头照,春天的小雨哗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我就是祖国的一朵小红花…..
3、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不等天明就卖报,一边走一边叫,满身的泥水惹人笑,七个铜板就买两份报…..
4、小呀们小儿郎呀,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不怕风雨打,只怕那先生叫我跪学堂哎,跪呀们跪学堂…..
5、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儿齐歌唱。要是有人来问我,这是什么地方,我就骄傲地告诉他,这是我的家乡……
6、太阳啊,霞光万丈,雄鹰啊,展翅飞翔,高原春光无限好,叫我怎能不歌唱。雪山啊,闪银光,雅鲁藏布江翻波浪,驱散云雾见太阳,革命的道路多宽广……
7、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我家就在岸上住,听惯了艄公的号子,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8、大别山,高过天,小路弯弯绕云间,亲爱的同志哥呀,他离家上前线,家乡的一草一木多留恋……
大多数歌名已记不清了,只能罗列一些歌词。最后一首“大别山”是我最近才从网络上下载学习的,感觉金本焕特别喜欢那“哎嗨哟,哎嗨哎嗨哟”的旋律。每唱到此处,他的小脸上都会露出一丝最纯最真的笑容,这便是给我最大的奖励。
今天,当我忙里偷闲、重又捉笔堆积一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文字时,金本焕出生已经72天了。在这短暂却又漫长的日子里,他一天天地长大,体重13斤5两,身高60厘米,皮肤白净细滑。容貌也越来越象我,但眼睛要比我更清澈明亮,全然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宝宝。这话一点不夸张,有事实为据:岳母家的街坊邻居们每天路过店铺时,都要进去看看金本焕。而那些住得稍近一些的邻居,更是一天要看好几遍。
本周三晚上,我过去时候,金本焕的嘴里偶尔已能发出“嗯,啊”的声音,似乎步入了呀呀学语的阶段。更有甚之,当你逗他的时候,他的小脸便乐得象一朵刚刚绽放的鲜花。
(书于200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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