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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江南地区日常食品价格

(2009-06-04 06:15:36)
标签:

饮食

主食

石米

食品价格

方行

江南地区

分类: 文史考虑

明末清初江南地区日常食品价格

(何如宠题)

王家范根据《沈氏农书》、《阅世编》、《陈确集》提供的数据岁列了明末清初江南地区日常食品的价格
猪肉
每斤
二分和二分五厘

鸡蛋
10斤
五分

鱼虾
每斤
二分
鸭蛋
l0斤
四分


每斤
五分
淡酒
每斤
二分


每只
一钱四五分


当时的米价,有相当大的波动,但大致为一二两。也就说,一石米可以买50~100斤猪肉和鱼虾,200~400斤鸡蛋,50~100斤淡酒。马学强则从《历年纪》中搜罗了康熙二十五年(1686)、三十二年(1693)和三十四年(i695)日常食品的价格资料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幸年货俱贱:鲜肉每斤二十二文,枣每斤十二文,桃二十文、糖二十文、栗十五文、橘十五文、桂圆四分,不满千文而货一石。
康熙三十二年(1693):白米每担九钱五分,花价每斤一分六厘,鲜肉每斤二分三厘,咸肉每斤二分五厘,烛每斤五分,糖每斤二分,笋干每斤三分。
康熙三十四年(1695):陈花此时价银三分五厘一斤,……豆价每石五钱五分;白米每石八钱;惟有鱼大者每斤十文,池鱼每斤十三文;腌鲜肉每斤各二十文;糙米六钱三分。

可见,当时一石米的价格可以买40斤以上鲜肉,50斤以上的鱼,近50斤糖。就此可以看出,当时鱼、肉、蛋、糖等副食的价格与主食相比,是极其低贱的。显而易见,当时的副食生产不存在因为引入先进生产工具或采用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而使其成本人幅降低的问题,因此,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只能是当时人们对副食晶的消费能力有限,相对于米麦等主食,鱼肉、禽蛋等副食毕竟不是普通人维持牛命所必需的。也就是说,对当时普通家庭饮食消费来说,主食占据绝对主要的地位。这与现代一些研究的计算是一致的。据方行主要根据明末清初浙四的《沈氏农书》和张履祥《补农书》中有关数据的计算,当时一般家庭粮食的消费占食物总消费的72%。不仅如此,时人的食物消费又在所有的日常消费中占据绝对优势,同样根据方行的汁算,明末清初,农户每年食物支出约占生活消费支出的76%。而到晚清,则上升到83%,不过主食在食物支出的份额有所下降,为65%[。这样一种消费倾向,似乎不仅仅限于普通农户,甚至在一些一般官绅地主家庭中,也同样存在j滨岛敦俊依据明末南浔进士庄元臣的《庄忠甫杂著》辑录了庄氏留守南浔镇的家属一年的支出预算:
1.饭米一百石;2.柴三万斤(价约十八两);3.肉七百斤(银十二两);4.鱼七百斤(约七两);5.腐一千二百桶(约五两);6.束修十两;7.官银除优免外九限约十三两;8.茶叶银四两;9.家人衣服银三两;10.酱、面、盐、曲银六两;11.油银三两;12.棉花、苎麻银三两;13.修、盖屋银三两;14.酒米十五石;15.杂用银十五两;16.庄上工银六两六钱;17.下用银八两;18.庄上饭米三十石(庄上银、米、叶价抵挡)。

以上共需支出米145石,银116.6两。其中第16~18项为生产性投资,不属消费项目,第7项是税银,实际为生产成本,严格说也不属于消费开支。若刨除以上几项,则庄家的一年消费开支为米115石,银102两。米价以当时普通的价格石米一两计算,则共需银217两。其中第1、3、4、5、8、10、11、14项为饮食费用,共152两,其中主食100两,副食52两。食物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70%,主食在食物支出的比例为66%。均低于方行计算的一般农户的比例。尽管如此,消费支出以食物消费特别是主食消费为主的特点仍十分明显。
由此可见,当时社会尽管存在着不少甚至今日都难以想像的高消费现象,但总体上,即使是在当时最为富庶的江南地区,普通家庭的生活消费仍体现了明显以食物尤其是主食为主的特点。而其他地区,这一特点就更加明显,副食消费也更少。根据徐浩的研究,清代“华北农村的民食平时以谷物为主。谷类中尤以小米、高粱和春麦为主食,杂以豆类、薯类食物和蔬菜,小麦和稻米只有过节或遇有婚丧嫁娶、招待亲朋好友时才能食用,绝少食肉。至于更为贫穷的西部地区,情况就更是如此了。
就此可以说,虽然明清时期,整个社会的物质丰富程度可能呈现某种增长的趋势,社会消费,特别是那些较为繁荣发达城市的消费表现得相当“奢靡”,但总的来说,从普通家庭的消费结构看,当时人们的生活质量还是比较低的。当然,我们亦不可就此将当时人的牛活想像为“民不聊生”、“饿殍遍野”或“入不敷出,负债累累”。以上这些尽管会在过去任何·个时代都存在,但显然不可能是一种常态。“量人为出”、“留有余地”这样普遍的理财观念,虽不是任何人任何时期均可以做到,不过无疑会是绝大多数家庭努力追求的目标。毫无疑问,当时大多数家庭的生活,今天看来肯定相当艰苦,不过总体上他们应该可以保持收支平衡,一个多数家庭的生活都入不敷出、难以为继的社会,显然不可能正常运转,更无法解释明清时代特别是清代人口的大量增加。比如,乾隆时期的黄卬就当时民家的生活描写道:



http://economy.guoxue.com/showimg.php?iid=7603



常郡五邑,惟吾邑不种草棉,而棉布之利独盛于吾邑,为他邑所莫及。乡民食于田者,惟冬三月,及还租已毕,则以所余米舂白而置于囷,归典库以易质衣。冬月则阖户纺织,以布易米而食,家无余粒也。及五月田事迫,则又取冬衣易所质米归,俗谓种田饭米。及秋,稍有雨泽,则机杼之声又遍村落,抱布贸米以食矣。故吾邑虽遇凶年,苟他处棉花成熟,则乡民不致大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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