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袁枚这类进士出身的知县,并非没有治世之才,但负笈就学时的救世情怀,都在这让人无法忍受的“供张储偫”中剥蚀得精光殆尽。每天踏霜犯露,惶惶不可终日,不过是“为大官做奴耳”!是什么魔法一样的力量逼迫他们如此呢?“供而善,则报最在是;供而不善,则下考在是。”毕竟天高皇帝远,只有那些大官才真正掌握他们的仕途升迁。而仕途升迁的“标准”往往就在于“供之善”还是“供之不善”。一切对上负责,这种带有致命缺欠的制度预设使为民父母的州县官无法履行应该承担的职责。“一纸蹂躏若子孙”,嘉道时期的古文派大家管同这句话,道出了专制制度无法修补的缺欠。作为“首县”,他们无疑承担了更多的制度“负载”,在浓缩基层行政长官万般苦楚的同时,也放大了这种制度的弊端。袁枚的结论是:“非逼取其不肖之心而丧所守,必大招夫违俗之累而祸厥身。及今,故宜早为计也。”他们只好怀着万般无奈,及早从官场抽身而退。
上下“交结”的另类“潜规则”
本来,首府、首县同其他府县一样,具有征收赋税、审理案件等“刑名钱谷”职能,但因为衙门设在都会或府城,因而又经常被省府大人唤去当差。久而久之,有两件不成文的重要事项就落到了他们的头上。一是到京城告状及上诉案件发给本省重审时,省级大员们往往将这件差事交给首府去处理;二是州县“交代”时,多由他们代上官主持。因此可以说,他们的职责要远比一般州县重。通常情况下,他们是沟通省—县之间的桥梁。省级大员有什么不便自己出面做的事,也通过他们去传递、去安排。比如督抚司道衙门,需要铺设器用,修理房屋,备养马匹,以及凉棚煤炭等,都由首县承办,甚至设宴征歌,广觅优伶,组成唱班,也由首县承值。因此,首府、首县大多是省、府官员的心腹。当然,他们升迁的机率也会更多。
在上司左右仕途升迁的体制下,首府、首县首先要把督抚大员们交办的事办好。不论有无紧要公务,他们每日伺候在督抚衙门里,侵晨而往,日午未归。督抚同驻一座城的,更是抚传未归,督传又至,每天仆仆于道,奔走不遑。如果仅仅是伺候好上司,即袁枚所说的“为大官做奴”,这也并非难事,难的是对总督巡抚们分外的要求,首县既要有心领神会的本领,有时又不得不冒很大风险以满足大员们的“需索”。督抚与州县,本来官阶相差悬殊,没有太多接触的机会,但在省城这里,却是另一类潜规则在起作用。由于互有所求,两者之间便形成了特殊的关系网,难怪有人得出这样的结论:“督抚营私,州县钻营,皆自首县始”。
在这样的潜规则支配下,如果首府首县不是督抚的亲信,倒显得很不正常。据陈其元《庸闲斋笔记》记载,他的高祖陈镳(biāo)乾隆年间在云南为首府官,当时总督十分贪婪,稍有违迕就弹劾而去。一次,总督让首府购买赤金二百两,陈镳无法拒绝,于是到市场购买,每两赤金用十六两银子。这位发“愚”的首府将赤金送给总督时,竟详列价单要总督按价付款,惹得总督大怒,拒绝接收。此事发生后,由于一再受到排挤,陈镳打算辞职回家时,正赶上言官上书弹劾总督,皇帝派刘统勋前往查案。钦差一到,陈镳就请求拜见刘大人,但“相国以首府必总督私人”,拒绝接见。钦差随后派人搜查总督衙门,终于找到了总督受贿的账簿,上面详细记载着某某官进献若干,锱铢不遗。唯独在首府名下,写有以下十几个大字:“某日送赤金二百两,索价十六换,发还。”至此,刘统勋改变了常理式的思维,对陈镳刮目相看,异常敬重。当然,在督抚与首府、首县勾结的“生态链”中,这确实是少有的例外,也难怪陈其元要为他的先人大书特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