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金紫荆停办了,其它颁奖典礼还会远吗?
文/无名草
香港电影金紫荆奖由香港影评人协会创办,始设立于1996年,每年举办一次,目的是推动香港电影文化,鼓励创作更多优秀电影,总结一年香港影坛的成绩。各大奖项由影评人协会会员讨论投票决定。
近年来,各大颁奖典礼备受非议,让人产生质疑,就像刚刚结束的全球华语榜中榜一样,搞得像华语乐坛后继无人了一样,获奖的也就那么几人,一人包揽几奖,真是可笑,刚结束的某华语音乐颁奖典礼笔者也有行文《华语乐坛,陶喆孙燕姿不是唯一》。不仅华语乐坛如此,华语电影的颁奖典礼也是一样,每次提名都是熟面孔,也就那么几个人,几部电影,然后一大批低俗的所谓明星走红地毯,晚会于是就这样进行了。
而最近有消息称金紫荆奖永远拥有者“香港影评人协会”发声明,称“金紫荆文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近年举办颁奖礼偏离原意,注重商业利益充撑场面,损害协会和金紫荆品牌,工作极不称职,决定立即收回金紫荆品牌,并不再与对方合办颁奖礼,认为目前金紫荆的运作状态只令协会声誉蒙羞。至于会不会停办,协会理事会联系人何威表示,要协会开会过后才有定案。
看看最近两年的金紫奖的获奖名单,去年第11届最佳影片《龙城岁月》,07年第12届香港金紫荆最佳影片有五部提名,可结果却让人觉得好笑。《父子》《墨攻》《放逐》三部为最佳影片,五选三,如此之多的最佳,到底哪个最佳?而最佳女演员的评选上,又闹了一个笑话:蔡卓妍
(《戏王之王》)巩俐
(《满城尽带黄金甲》),两位女星同时获得了这一份荣誉,这到底是不是在评奖啊?《戏王之王》与《黄金甲》虽然质量都滥,对不起观众,而上映时也争议颇多,过分的妖媚俗气,但毕竟商业做得好,可既然主办方要照顾香港的明星,给了蔡卓妍最佳,为什么又要同时给内地著名女星巩俐一个最佳呢?首先这种提法就得质疑,从古至今,有什么可以称得上“最”?我读高中时,我的语文老师就总告诉我,没有最只有更。
我们举办颁奖典礼是为了让以后做得更好,而不是偏离了发展华语音乐和电影的目标,如果一切都加上了商业的元素,请问举办这样的颁奖典礼有什么意思?为了钱?难道这些人的素质就如此之底?还是用钱来买名,以后可以挣更多的钱?这些都是与我们发展音乐文化和电影文化的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如今香港影评协会发话了:偏离原意,注重商机,损害名誉,要求收回金紫荆品牌,不再与原公司合作,而对于是否停办也在商量之中。试想一下,如果金紫荆停办了,其他颁奖典礼还会远吗?
不管是华语乐坛,还是华语电影等等所有颁奖典礼,最好在奥运年停办一年好好反省,不然我们即将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娱乐至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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