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成就

(2007-10-16 20:48:10)
标签:

文学/原创

分类: 01-管大滌 文章
 

我常常覺得,人所能做到的事是很有限的。不管你是天才也好、白癡也好、
一天就是二十四小時。
會利用時間的人做比較多的事,不會利用時間的人做比較少的事。
但是,不管做的是什麼事,沒有人能控制自己手腳範圍外的物品。
你能負責的,其實也就是那小小的方圓五尺左右。

 

也許有人就說,那些名人啊、聖人啊、你不能否認他們做了不少大事業吧?
而且現在網路發達,就連電視也有遙控器。你要操縱離自己很遠的東西也不
是問題。
名人聖人我之後再討論。
關於「遠距離操縱」我的定義是,就算「結果上」你讓遠處的東西產生動作
,你用的還是自己的手,來按下按鈕或鍵盤。
就算你輸入的東西,是受你所控制,它一離開你的手也就不再受你控制了。
你不能保証寄出的信件對方不會收到亂碼。
也不能保證遙控器的紅外線有讓電視接收到。
到頭來,你要確定一切不會出錯,最好就是直接把信件交給本人。
或是直接去按電視上的開關。

 

名人聖人也一樣。他們做的還是自己周圍的事,只是那件事以「某種方式」
傳播了出去。造成了廣大的影響。
我想……聖人或許完全能掌握自己所創造之物。
包括會如何被流傳、如何影響別人之類。
名人嘛……也許比一般人多了一點先見之明,能控制大多的變數。
但不像聖人一樣能洞察天機。
我是個一般人。就算想影響他人,也不知如何做起。
就算做出了點東西,也不知道會引起什麼回應。
但是,不管名人聖人,還是在做自己周圍的事而已。
這就是我覺得「人能做的事很有限」的緣故。

人所做之物能成為無限,只需要一樣東西,
群眾。
上一篇有說到,人類是群體動物。
最大的重點在於,單一個體的人的成就,其實不會在世界上留下痕跡。
如果魯賓遜真有其人,但是永遠就活在那荒島,上直到死去。
有他沒他,重要嗎?對其他人來講不重要吧。
但是,魯賓遜飄流記成為了一本書。
看過的人就會產生各式各樣的想法。這就有了意義。
不管聖人、名人、凡人、惡人、如果不與他人有所接觸而終老一生,
他是什麼人都不重要。對他自己或其他人都一樣。

 

我現在得到的答案是:如果人想要在世界留下痕跡,就必須與人接觸。
並且留下足以代表存在的「証明」。
有創造力的人,可以留下書、畫或音樂。一般人至少也能留下孩子。
但是,不管是哪種証明,離開了你的手,就落入紅塵不再受你控制。
你無法控制看了你作品的人作出的反應。
你無法預知你孩子將來的命運。
你能做的,只有確認自己的某部份成為了進化的一環,然後安心的死去。
畢竟,人只能做自己周圍的事而已。

 

不過我的答案也許還會變也說不定。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前一篇:驤馬卦
后一篇:無我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