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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所未闻:公安局长组织盗墓11次盗得青铜器等100余件!

(2018-03-26 16:30:54)
标签:

盗掘古墓

公安局副局长

分类: 时事评论

闻所未闻:公安副局长组织盗墓11次!

至诚大兵

要不是犯罪罪犯受到判刑,根本不相信居然会有公安局副局长组织盗墓的天下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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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所未闻,县公安局副局长组织盗墓。澎湃新闻3月26日报道,3月26日,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运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景益民等10人共同或分别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至诚大兵简评:在这一篇《山西闻喜公安局原副局长被判无期:组织盗墓11次并包庇犯罪》的新闻中,尽管公众不愿意相信,或是很怀疑自己的眼睛,然而,这是铁定的重大犯罪事实的报道,而且已经结案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这就不由得我们不信也要信,只是公众对案件披露的信息,感到吃惊。如果不是现实中有这样的犯罪,公众怎么大胆想象,也难以将打击盗墓的公安局长与组织盗墓的罪犯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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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想不到,盗墓团伙的组织者与“保护伞”竟是公安局副局长。被告人景益民在为张成俊等人盗墓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同时,组织盗掘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古墓葬11次13处(其中1处未盗得文物),将所盗文物直接贩卖。经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2010年起至2016年,被告人景益民(时任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为盗墓团伙、特别是黑社会骨干分子张成俊(已判刑)等人提供保护,安排公安局文物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李安吉、李晓东在值班巡逻时有意绕开盗墓地点,为实施犯罪提供保护。张成俊伙同本案被告人李福学等7人先后共同或分别结伙在闻喜县境内的国家级古文化遗址保护范围内和周边盗掘古墓葬26起,盗得青铜器等文物100余件。至诚大兵简评:近年来,盗墓犯罪越来越猖獗,国家许多古墓防不胜防,遭到犯罪团伙的盗掘,国家公安部多次发起打击盗墓的专项犯罪斗争,试图遏制古墓葬盗掘的势头。然而,身为公安局副局长的景益民,不仅不履行职责打击盗墓,却反其道而行之,与盗墓罪犯“心贴心”,充当“保护伞”不说,还荒唐地组织罪犯盗墓,盗掘位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古墓葬11次13处,仅青铜器等文物就盗掘获得100余件。这给国家文物以及国家级古文化遗址保护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难怪有了景益民这样“心贴心”的公安局副局长“保护伞”,盗墓罪犯才那样从容与嚣张,盗掘了那么多数量的青铜器等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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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昔日执法者公安副局长成了阶下囚。法庭认为,被告人景益民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安局副局长,明知侯金亮、侯金发、景春凯、张成俊、张保民等人长期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仅不能严格履行职责,反而勾结黑社会组织,为其犯罪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损害了国家经济利益,破坏了社会秩序,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依法必须严惩。在实施盗墓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景益民提供保护、出售所得文物,起组织、指挥作用,系主犯,应从重处罚,虽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表现,但根据其犯罪情节,决定不对其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李安吉、李晓东身为公安民警,在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共同犯罪中亦起到主要作用,系主犯,身为公安民警参与犯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依法应从重处罚。至诚大兵简评:古人云,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景益民低估了国家的力量,他以为自己是堂堂的公安副局长,在本县执法说一不二,可以无法无天,谁也不怕,谁也不可能怀疑头戴国徽的他,没想到自身作恶多端,哪里的纸也包不住火,那样大规模地组织盗墓,那么数量巨大的盗掘青铜器文物贩卖,岂能不留下踪影与痕迹?国家织就的打击盗墓犯罪大网,公安副局长同样势必露出犯罪的马脚,到头来一场空,被送上政治“断头台”的同时,还灰溜溜地登上审判台,被判无期徒刑,将在监狱渡过漫漫痛苦的“铁窗”生涯。只是不知道这位特殊的阶下囚,昔日执法者的公安局副局长,将会做出自己人生的反思。可惜的是,人生没有回头路,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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