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国际美军阿富汗枪杀平民原因五条军事 |
分类: 军事评论 |
至诚大兵
阿富汗总统卡尔扎伊强烈谴责美军蓄意枪杀平民百姓
被杀平民全是头部中弹
3月14日,美国国防部长帕内塔突然访问阿富汗,试图为美军士兵开枪杀死16名阿富汗平民而平息众怒。
伟大的美军,又一次“被伟大”:3月11日,驻阿富汗美军一名士兵在坎大哈的村庄私闯民宅开枪杀人,共造成包括9名儿童和3名妇女在内的16人死亡,5人受伤。此事引起了整个世界舆论的高度关注,特别是在阿富汗持续发酵,让在全世界称王称霸的美国十分凸现“英雄”气概,迫使奥巴马总统也只得公开连连道歉,美国国内媒体更是对此议论纷纷。
其实,这并非美军第一次枪杀平民。那么美军枪杀平民事件频发,究竟是什么原因呢?对此至诚大兵我试图作出一些客观分析,请看至诚大兵我的如下五条原因简析:
美军变态报仇。美军在阿富汗不是首次枪杀平民,而且在伊拉克枪杀平民的规模更大,曾出现美军一次集体枪杀伊拉克平民24人的事件。在至诚大兵我看来,美军之所以枪杀平民频发,主要原因是美军官兵在这海外战场作战,因对手是非对称作战,平时化军为民,采取的是游击战战法,躲在暗处不断袭击作为占领者的美军,美军虽然武器装备优良,却难以找到打击对象,只有在明处挨打的份,却难以对敌人还击。美军长年累月遭受如此袭击折腾,伤亡巨大,一些士兵在想杀死敌人却苦于无处下手的非对称作战条件下,形成了变态的报仇心态,最后找不到打击对象,就拿平民作为袭击对象枪杀。
美军军纪松驰。作为美军这样具有悠久历史的军队,想来其军队《内务条例》中不会缺少相关条款的约束。军人枪支的管理与使用,军人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纪律观念,应该不乏规定。至诚大兵我相信,美军纪律的条款一定是严格的。然而,军队条例条令无论怎样严格,都要在军队的训练与作战中体现。不要说处于战时的伊拉克和阿富汗,就连美军在韩国日本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违反军纪大案,这样的军队能够说是军纪严明吗?
美军流氓兽性爆发。人权至上的人权观念,据说在美国为首的西方,最为崇尚。然而,如今在全世界到处指责他国人权问题多的人权卫士美国,为什么其士兵要开枪杀死16名阿富汗平民而不顾人权呢?在至诚大兵我看来,这并不偶然。美军近年插手伊拉克和阿富汗,陷入战争泥沼,伤亡很巨大,反战呼声高,士兵征召难。于是乎只好降低征兵标准,征召了相当数量的犯罪分子入伍参战。这样具有罪犯前科的士兵,到了战场上,枯燥无聊,加之挨打难还手,怎能阻止其原本就存在的“恶性”抒发?入伍前的那些流氓兽性在战场上就形成大爆发,强奸祸害并枪杀平民事件自然就频发。发生在伊拉克枪杀平民规模更大的事件,就是因美军看上一个漂亮少女企图强奸而引起的屠杀。
美军战场管理漏洞大。军队参战,就有个战场管理的问题。作为曾经的参战者,至今我记得33年的对越作战,战前我军向所有参战人员反复宣布了十余条战场纪律(我记得是10条,而战友赵勇刚记得是12条),无论多少条战场纪律,无外乎是强调这不准那不能,官兵之间要互相监督互相管理,只要触犯了这战场纪律中的任何一条,任何人都可以军法处置枪毙。其中就有强奸平民者杀、滥杀无辜者杀等条款,而且参战人员严禁独自行动。可是美军官兵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战场作战,却能够私自行动,强奸和枪杀平民。就拿11日枪杀平民的美军士兵来说,其在坎大哈郊区独自行动,接连祸害两座村庄私闯民宅,开枪杀人16名,难道不是美军战场管理漏洞大的表现吗?试问,这名枪杀士兵的战友、班长、排长、连长当时在哪里?枪杀者携枪独自离开战友,怎么会无人知晓?知晓者为什么不制止其严重违反军纪外出枪杀平民?战场管理漏洞这样大,当然要出现这样美军枪杀平民众多的事件。驻阿美军三个月内接连爆出3起丑闻,1月份辱尸,2月份焚烧《古兰经》,3月份屠杀平民,完全并非偶然。
美军治外法权纵容。美国一边强调人权至上,一边却片面庇护其海外违纪或犯罪的士兵,类似的美军士兵,无论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美国都不让其驻在国审判,哪怕是滔天大罪也是如此,而由美国审判犯罪士兵,通常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倘若判刑也判刑很轻,即使判刑很轻还在服刑中变相减刑或假释。正是这样的治外法权纵容术,使得美军士兵肆无忌惮,敢于实施犯罪甚至开枪枪杀平民。此次美军枪杀16人事件发生后,虽然奥巴马总统向受害者家属致哀道歉,并强调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大多数阿富汗议员要求将凶手交给阿富汗处理,但根据美阿协议和美军惯例,美军是不可能满足阿富汗要求的。
综上至诚大兵我之五条原因简析,美军枪杀平民频发,如果不从根本上采取措施和手段阻止或制止,那么美军对平民滥杀的事件就还会上演。倘若不相信的话,我们拭目以待,事实最有说服力。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