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竟成集体谋杀所之怪!
(2010-12-16 19: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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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周口市七一路派出所谋杀杂谈 |
分类: 时事评论 |
派出所竟然成为集体谋杀所!
至诚大兵
各位看客,假如事先有人告诉你,派出所竟然成为集体谋杀所,你一定会怀疑告诉你消息的人是有病吧?
按说老汉至诚大兵也是超过半百的人了,耳闻目睹的事也不算少了吧,可是这派出所竟然成为集体谋杀所的事,绝对是骇人听闻,让我不吃惊都不行。
今日下班后,浏览一下网站新闻想走,没想到《警察派出所内将人打昏抛下楼 被害人亲属获国家赔偿》(大河网)这样一条消息,吸引了我的眼睛,使想走的我停顿了下来。
据报道,原周口市川汇区法院工作人员吕留生之姐吕秋玲与被害人李胜利因移动收费厅的转让问题发生纠纷,吕找到民警李立田,要求其帮忙教训李胜利。沙南分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长冷飞带领民警孟军伟、张伞等,将李胜利带到七一路派出所。在该所3楼一办公室内,李立田、吕留生、冷飞、孟军伟、张伞等人对李胜利实施殴打并将李胜利打昏。为毁灭罪证,经密谋后将李胜利从该所办公楼上扔下死亡。案发后,李立田、冷飞、孟军伟等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吕留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事发生在2004年9月29日,现在此事成为新闻,是因昨日记者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周口市公安局沙南分局给付被害人李胜利三名亲属赔偿金共计593754元。
派出所竟然成为集体谋杀所,我有三点意想不到:
一、公报私仇,公安居然成为“家丁”。公安警察,原本是公权力的象征,不属于哪个私人所拥有,是“无产阶级专政”工具。没想到,竟然因为一桩非常普通的移动收费厅的转让纠纷,因某人身分的特殊并认识公安警察而变得复杂起来,公安警察将公事当作私事处理,这角色就由公安变成了家丁,公报私仇就顺理成章了。难道这不只一个的警察,都不明白公安和家丁的区别吗?
二、目无法纪,群起似兽大打出手。公安警察,即使是执行公务,也是要以人为本,是不允许滥用武力和警械的,更不允许对公权处理的对象实施暴力。可是,在这个案例中,这一帮子深谙此情的政法人员,不仅没有遵循法纪的精神要求,却在法律象征的公安派出所内,对缘起移动收费厅的转让纠纷的人,野兽一般地实施了群殴暴力,被殴打致昏。这是不折不扣的目无法纪啊,法纪还有半点尊严吗?这样的警察和法院人员与野兽还有多大区别?
三、胆大包天,保护神竟变集体谋杀贼。假如说,前边发生了错误,公报私仇或是大打出手,也就罢了,悬崖勒马还不至于铸成大错。可是,这一帮子平常专门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人民的人,竟然出人意料地打起了集体谋杀平民的算盘!为了掩盖前边公报私仇和大打出手的罪行,他们以难以想象的方式,合谋将被殴打昏迷者从楼上抛下活活摔死。这样的手段,就是黑社会的杀手,恐怕也要徒生几分害怕的呀。然而我们的这一帮保护神们,却做出了最知法犯法的罪行,集体谋杀受害者!落到了他们最不愿意获利的结局,或杀头或死缓,或无期坐牢或长期徒刑。
当然了,因一件小小的移动收费厅的转让问题,引发了如此骇人听闻的大案,这肯定是个例,不能代表公安系统整体为人民服务的本质,可是这样的个案却极大地破坏了人民公安的形象,我们希望类似的情况,无论如何不能再发生了。希望我的那些战斗在公安一线的战友们,见贤思齐,兢兢业业,平安保重(是否跑题了呢,原谅老汉至诚大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