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北京大刘洋律师
北京大刘洋律师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951
  • 关注人气:634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有一种辩护叫鼓励北京大刘洋律师

(2018-06-15 10:56:06)

有一种辩护叫鼓励

北京大刘洋律师

 

现在的法院,理论上是独立审判;现在的法官,理论上是独立办案。但是事实上是怎么样呢?业界普遍认为,情况并不乐观,这还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本案就是一例,这个干扰非同寻常,他并非完全来源于党政机关,而是来源于刚刚成立的监察委。在目前,监察委的横空出世,的确另一些宵小谈虎色变。

我们在欢呼监察委的到来的同时,我们希望她仍旧坚守法制。

因此,对于这种辩护,辩护律师不仅仅是说服,并且还要鼓励。本律师就是鼓励法院和法官,挺直腰杆,排除干扰,依照法律人的共同的价值标准,不受干扰的独立办案。

 

案情简介:2004年,平邑县准备成了一家出租汽车公司。起先,县交通局拟成了一家国资企业,后经咨询工商局,回答是党政机关禁止办企业,交通局不可以成立公司。乃决定,交通局职工柳敬亭等数人停薪留职,柳敬亭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一家私营独资企业,开办了一家私营企业的出租汽车公司。交通局借给柳敬亭人民币80万元(不久即归还),提供办公场地一处。企业开办以后,有出租汽车司机数人持续上访,认为党政机关办公司违法,收取各项费用偏高。为歇访,县政府专门下文,明确该出租汽车公司是私人企业。而后,因为该企业没有经营利润,交通局对于该企业基本上不再过问,疏于管理,由柳敬亭一人打理。此时,柳敬亭开始以为交通局放弃了这个企业的经营权,认为这个企业已经真正的属于自己所有。以后其均以私人企业的方式进行经营管理。2016年,个别出租汽车司机再次上访闹事,交通局和县政府非常愤怒,乃对于柳敬亭进行了处分,准备罢免他的经理职务,收回公司。柳敬亭认为,此公司现在不能说是交通局的企业,交通局不可以罢免他,也不可以收回自己的企业。便和交通局发生了剧烈的冲突。以至于县党政机关决定由监察委介入,搜集材料,指令司法机关进行立案。对柳敬亭以“挪用公款和受贿罪”进行起诉。

现在,一审已经开庭审理,但是至今还没有作出判决。

(辩护词见下篇)http://s10/mw690/001pED6Hzy7lh5SxE8h19&690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