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情介绍 希望接受采访:13511034119
(2013-05-04 22:19:07)案 情 介 绍
山东省德州市陵县艳阳天化工厂的实际老板王书文,一度在此地很有名气。
市面传说,他的生意做的很大。
因为生意做得好,手头需要很多资金,因此他就去借款,利息很高,还钱也很及时。
这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大家纷纷把钱借给他。
可是很多人只知其一。早在两年之前,他其实已经入不敷出了,他是以做生意的名义,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隐瞒事实真相,借了很多人的钱,统统填补他的四个上线的高利贷利息。
据法院查明的事实(一些事实不可能查清,因为很多人只是以自己的名义出来主张权利,追索债务,而他们的下线,处于各种考虑,他们永远不会纰漏出来),明确的债权人(受害人)近百人,不明确的下线,有人估计,可能是这些人的十倍。前前后后,借借还还,资金发生的数额约有数亿元。最后,剩下一个大窟窿,有些窟窿被认为是属于正常债务,法院不予犯罪看待;有些窟窿(数额7000多万元),则是被认定为诈骗,王书文因此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在一个被当地人称为:一个县城一条路,一个喇叭全县听的,并不发达的小县城,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数字了。
一时间,艳阳天老板破产被抓的事,成了全县主要的话题。
这个案子有一个特别之处:王书文工作努力,生活朴素,对这些钱从没有挥霍浪费,连同亏空了下线的所谓正常债务的数千万,还有诈骗来的7000多万元,包括王书文的工厂这两年实际上赚到钱,统统的被兰臣良,张如新,张连银,景玉霞以收取高利贷利息的手段拿了去。而这四个权贵,全是当地的大权在握头面人物或者他们的家属。
事实公布出来以后,全县大哗。
因为许多人因此家徒四壁,穷愁潦倒,群情激奋。为了安定情绪,当地公安机关去做这四个人的工作,在王书文案判决之前,他们退出了1000万元,公安机关对此做了初步分配。
其余未退出的钱,公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这四个人进行了立案。
但是,仅仅立案而已,立案的当日,他们被分别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公安机关当时的理由是:高利贷虽然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他们也不是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必须在查明这笔钱是赃物,并且拒不退还的情况下,才能对此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判处刑罚。
这似乎也有道理。
为此,受害人联合聘请了律师。连同为王书文的辩护律师。还有打算代理王书文起诉这四个权贵的“返回不当得利”民事诉讼的代理律师,共六个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大家拭目以待,一旦王书文被认定有罪,该款被认为是赃款的时候,期待公安机关启动追赃程序。
受害人及律师团甚至认为;这是一个有着良好诉讼前景的案子,一旦按照法律规定解决了受害人的问题,这个案例将为全国此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判例。结果会有效地遏制此类案件的发生,即使发生,在处理问题上也有了可以借鉴的案例,为消除此类案件产生的社会动荡提供了较好的防范机制。
王书文的辩护律师还认为:只有王书文通过自己提起的民事诉讼程序,在公安机关配合追赃有果的情况下,有效地消除了社会危害性,帮助被害人挽回了损失,他的案件才有可能改判。由于犯罪数额十分巨大,其他的辩护根本无法凑效。
但是问题不是那么简单,我们必须承认这四个权贵在当地的能量。尽管王书文案件已经尘埃落定,但接踵而来的障碍让人非常沮丧。
先是当地公安机关的承诺落空,拒不把案件进行下去;而法院对于王书文起诉这四个权贵的“返回不当得利”民事诉讼案件也不予立案。
客观事实是:众多受害人7000多万的血汗钱落到了四个人手中;冤大头王书文为此得到无期徒刑的判决还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而这四个人由于有人庇护,凭空的拥有了这不当得利7000多万而躲在后面偷笑。
最重要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严重的玷污。
受害人认为:当地公安机关采取不作为的手段,藐视法律,包庇坏人。他们准备行使法律授予他们的权利进行控告,直至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