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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李庄被拘  刘洋律师告同行四条忠告

(2009-12-18 00: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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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对律师同行的四条忠告

北京天依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

 

北京律师李庄出事的那天,我正在整理出差的行李。重庆陈明亮团伙涉黑案件将要进入审判程序,我是要给一个十分重要的嫌疑人进行辩护的。 家人忧心忡忡,劝我推掉委托。送别时,气氛悲壮,有点生死离别的感觉。人还未到重庆,各路朋友快把我的电话打爆了!劝慰自然是多余的,解释让我磨破嘴皮。

李庄有罪无罪,法律自有公断。个别媒体不甘寂寞,很多媒体正在认真观察,法界更应该十分冷静。

我要告诉大家的是,许多刑辩律师,都曾遭受磨难。但最终被认定有罪的人,毕竟还是少数。我希望李庄能够脱离苦难。尽管我对他的许多做派表示反对,并且痛恨他为业界蒙羞!

许多朋友奉劝我,刘洋呀刘洋,不去追索流失文物,干嘛去趟重庆这摊浑水。但是他不明白,我刘洋也要张嘴吃饭。不干这个,我还会干什么?

近年以来,业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干什么也不要干律师,不幸干了律师,千万不要干刑辩律师,干了刑辩律师,最好不要去取证。许多年轻律师,竟把刑辩视为畏途。最近几年来,案件的刑辩比率越来越低。这便是最好的说明。

问题再多,日子总是要过的。只要下了水,只能拼命往对岸游!在此,以一个法界老兵的身份,告诉我的战友们三条忠言:

一是接案以后,处处小心。刑辩比如盘山道,只要司机集中精力,不慌不乱,注意要领,遵循规则。相对来说,出事的并不太多。相反,倒是平路容易翻车。

二是放低身段,心平气和,注意法庭礼仪,不卑不昂,有理也要让三分。更不要搞个人攻击,不要四面出击,更不要到处树敌。大家都是在履行职务,人心都是肉长的,谁也不会和你故意过不去。我办了许多刑案,每次下庭后大家都要交换名片。结果是认识朋友一大片,法庭上辩的面红耳赤,谁也说不服谁,下面电话沟通,有时还能解决问题。

三是对每一个把握不准的法律行为,都要进行反复评估,直到确认没有风险,方可着手实施。前一段时期,办一个涉黑案:嫌疑人被秘密关押,等了一周,不给会见。没办法,只有一个县一个县看守所轮这着递手续。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个县的看守所接了我的手续。但是,因为委托的办案单位有交代:未经允许,不准会见!没办法,只有央告关押单位:递进我的名片,并在授权委托书补签嫌疑人的名字。

手续传回来,一切都清楚了。回去给办案单位摊了牌。要求会见。刑警队长气的脸色铁青:直问我:你住哪里?你住哪里?我自然不会害怕,把住房卡掏出给他看了。我坚信:违法的是你,我没犯法。

四是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牢记律师职责,忠于职守,忠于法律,即便是小有过错,也不见得触犯刑律。怕的是你成心作坏事,今天不出事明天必得出事。

另外,就是我对公检法同仁的一个期望:同为一个法律制度的从业人员,大家分工不同,相互协作,相互制约。目的均是惩恶扬善,实现社会正义。即便是,语言不慎,存有失礼之处,也要宽宏大量,以君子之态,坦然之势,折服那些修养不够鲁莽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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