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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4日晚,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发生特大杀人案,在15个小时内共有8人遇害。七天之后,犯罪嫌疑人——熊振林就被警方捉拿归案。
熊振林,1974年出生,在家里排行第四。由于父母关系不和,他的童年生活过得并不幸福。在技校上学时,他又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之后他就跟着父亲干起了收废品的活。1996年,他和镇上的刘季华结婚,但两人婚后一直没有生孩子,熊振林越来越不满,甚至开始对刘季华实施家暴。

2007年左右,熊振林和他的一个客户——朱德清开始了婚外恋,朱德清是附近铁塔寺村的寡妇,比熊振林大9岁,有个2岁半的孙子。据同镇的人说,熊振林经常晚上去寡妇家留宿。没多久,刘季华就发现了两人的丑事,忍无可忍的她开始提出离婚。
2008年,两人终于离婚。熊振林想跟朱德清重新建立家庭,但朱德清的儿子媳妇强烈反对二人的关系,朱德清十分犹豫,最终还是拒绝了他。另一方面,前妻分走了他的部分房产和钱财,还开了一个收购站和他抢生意,他的生意开始逐渐难做。情感和事业的双重打击让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2009年1月4日早晨,熊振林将收购站其中2名残障雇工灌醉,然后逐一骗到猪栏用斧头砍死,两人的尸体则被他用杂物掩盖。然后,他把住对面的丁永兰喊来,借口让她去厨房帮忙搬桌子,残忍地对她实施了杀害。之后熊振林又用了同样的方法杀害了其余3个与他有过冲突的同镇人,其中一人被杀前见地上有血,便问他是怎么回事,熊振林平静地回答说:“那是猪血。”

当晚,熊振林来到刘季华住处,想杀了她和余启章(曾经是熊振林收购站的员工,因为忍受不了熊振林的脾气而辞职,后来去了刘季华的收购站工作),但余启章好像有所觉察,死活不肯开门。无奈之下,熊振林又赶往朱德清家中,趁夜深人静时把朱德清和她的孙子砍死。作案后熊振林乘车离开随州,直奔海南海口。
几天后,警方在熊振林的收购站发现了三男三女总共六具尸体,他们都是洛阳城的人,年龄在45岁到69岁之间,调查人员还在屋内发现了血迹斑斑的斧子和锤子。随后公安部迅速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发出通报,全国通缉随州凶案嫌犯熊振林。

而此时的熊振林,他的内心已经被仇恨占据,他准备在腊月二十九这天,对逃过一劫的刘季华、余启章、另几个与他有过节的以及占过他便宜的人再下杀手。最终,熊振林在回家的路上被群众举报,警方迅速对他展开抓捕。他被捕后,武汉市公安局对其进行了审讯,当被问及此次返回武汉的目的时,他的回答再次让人倒吸一口冷气:还想杀人!有时间的话,还准备再杀两三个!
2009年1月23日随州市检察院以熊振林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随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2009年2月9日随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熊振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熊振林提出上诉,请求改判死缓。
在上诉期间,熊振林请求进行精神鉴定,向法庭揭发看守所内3起犯罪行为以求立功减罪,请求“大赦”保命赎罪,还递交了多封《悔过书》。但最终这些行为都没能帮助他逃脱死刑的命运。
2009年3月3日,经湖北省高级法院经开庭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2009年3月31日,最高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核准省高级法院的终审裁定,并于当日签发死刑执行命令。

2009年4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熊振林被验明正身之后,被绳索五花大绑、押赴刑场。被执行死刑前,执行人员对熊振林宣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和死刑执行命令。熊振林说,我本质不坏,不是杀人恶魔,但他表示,自己做的事自己愿意承担责任,没有太多的遗憾。
熊振林还说,从和谐社会角度考虑,国家应废除死刑,熊振林希望自己用药物注射死刑,用枪打很疼。随州没有药物注射死刑的条件,执行人员对熊振林实行枪决。
但在囚车上,他还是悄悄地流下了眼泪。
法警询问熊振林有无遗言时,熊振林泪流满面地说:“想见见妈妈。”
不到一分钟的行刑过程,一颗小小的子弹,结束了一条罪恶的生命。
(本文作者:小叶子,来自悬疑志同好翻译组,首发刊登悬疑志微博,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商业使用请联系@悬疑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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