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狗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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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原创杂谈 |
分类: 散文随笔 |
与狗无缘
写下这个题目,我甚至都没想好该怎么写。
我喜欢狗,从小陆续养过几条纯种的德国黑背(狼狗),它也只能当当跟班,我走哪,它就晃着尾巴跟到哪。当然,这只是局限在住平房的时候,有个自家用土坯垒起的院落,才方便养这种大型犬种。现如今都住上楼房了,大的养不了,也不让养。干脆学人家,买来小型乖巧的宠物狗养养,给家庭找一些乐子,也省得爱人无聊,经常被几个赋闲在家的女人叫去打麻将。
头一个小狗是博美,公的,毛色金黄,嘴尖尖的,像一只喜人的狐狸。抱回去的时候它只有两个月大小,见人摸它就往手心里钻。卖家说它刚断奶,可以适当地喂些牛奶和狗粮,千万别给它肉吃。这小家伙挺顽皮,到家就四处乱跑,跟前跟后的,不小心转身的时候就会踩着它。儿子说给它取个名吧,我们仨商量了会,看它胖嘟嘟的样子,就起名叫“嘟嘟”,儿子说:嘟嘟好,既形象又上口。
“嘟嘟”长的很快,这家伙胃口好的出奇,什么都吃,尤其吃肉(啃吃剩的骨头),它啃骨头的架势活像一只大狗,两只爪子死劲地摁着骨头,头侧着,眼睛不时地抬起,偷窥着我们,见我们近前,它就发出“呜呜”地警告。当然,你要真去抢夺它的食物,也不会真咬你,见主人不理会它的虚张声势,便迅速叼着骨头,钻进床下或茶几下面,再不与你纠缠。我们悉心照料它,按别人的指点,到宠物诊所给它打了疫苗,到宠物商店买了软呼呼的窝和香喷喷的狗粮。
自从有了它,我的地位下降了,我成了家里的老四。你想啊,爱人第一,儿子第二,“嘟嘟”第三,我第四。即使这样,我也不妒忌。看着家庭的新成员跟在爱人屁股后面,屁颠屁颠地,倒觉得好笑。“嘟嘟”相当聪明,除了不会说话,但能听懂我们仨的话。它开始磨牙的时候,经常咬坏家里的网络线和家庭影院线,害得我常常拿着一卷胶布,把线缠的像个重伤员。
有一次,我见它旁若无人地在我眼皮底下咬着已经伤痕累累的网络线,便狠下心,照它的脑门轻轻拍了几下。它委屈地哀鸣着,泪汪汪地望着我,然后摇着尾巴,把脸贴在地板上,像个无意中犯错的孩子。爱人见了很生气:你打它干嘛,它又听不懂人话,能长记性吗?话毕,弯腰抱着她的宝贝像哄孩子似的又晃又颠地满屋子转。你还别说,自打我教训它一顿之后,它还真的再也没咬过线。为了不耽误它磨牙,我们给它买了一个可以弹起来的小球,它蛮喜欢,经常自个用爪子挑着拨着或者直接用嘴叼着满屋子跑。买狗之前,我咨询过卖家,说怎样才能训练狗不在家里乱尿乱拉,她告诉我:你在卫生间给它铺一张报纸,关在里面,让它把第一泡尿和第一泡屎拉在上面,以后它就会记住那里,不会到处随地大小便了。说完,她自己也忍不住笑了。后来还真的如她所说,“嘟嘟”每次大小便都去卫生间,既好冲又好扫,看它这么“懂事”,我们一家越发喜欢它了。
几个月功夫,“嘟嘟”长大了,飘逸的长毛几乎垂到地面,尾巴上卷,经阳光照射,泛着一层金色,它吐出来的舌头都粉嘟嘟的,煞是好看。我们仨不管谁出门,都喜欢带着它。每次出门,我们就喊一声:“嘟嘟”走,门门!它高兴地摇着尾巴,只要你拉开一点门缝,它就像箭一样“嗖”地穿出门。我们家住五楼,楼梯比一般的要陡,人上下都气喘吁吁地,但“嘟嘟”很灵活,只见它一颠一跳地,总是跑在我们前面。有时看我们走的慢,它就停下来回头等着我们。“嘟嘟”喜欢外面的阳光和空气,它在绿化带里东闻闻西嗅嗅,在稍粗的榆树上抬起后腿淋一泡尿。我过去常看《动物世界》,感觉它的习性与那些狮子和狼差不多,它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警告其它犬类:这是我的地盘!我们欣赏地站在温暖的阳光下,等它玩够了不想再玩了,才领着它前行。
有一天,朋友推荐了一部美国电影《零下八度》给我,我看的时候,“嘟嘟”就卧在我身边,每次影片里传出西伯利亚雪橇犬(哈士奇)的吠声,它会竖起耳朵,一会儿盯着画面看,一会儿转身听着音箱,一会儿抬头看我。这部电影反映了八条西伯利亚雪橇犬(哈士奇)在南极与主人一起探险的事,故事很感人。尤其主人在无奈中对它们做出临时放弃之后,那些聪明的犬为了生存,与气候与海狮与海鸟进行搏击的画面,甚至于为了一个受到海狮攻击重伤的同伴,不离不弃的情意,让我不知不觉地流出了泪水。之后的整个晚上,我夜不能寐,一只一只地抽了很多烟。我要把我的感觉写出来:《眼神》——观看影片《零下八度》有感/那是比刀子柔软的光芒/能够刺穿南极的腹部/让我的肋骨/隐隐作痛……/这样一双眼神递过来的时候/我忘记了伸手/它让我的变化,比南极的暴风雪/还要来的突兀/这个世界的温度/已经远远低于了零下八度/主宰世界的人类/已经不如一条犬带来的善良/乐意被我接受——/舍命的犬/一共有八条/它们拉着雪橇/不遗余力地向前奔跑/即使是奔向死亡/也不会把高傲的尾巴/向敌人垂落/这样一双眼神/让阳光黯然失色/它让我一直就这么湿润着/把它的生命读完/——它们都是智慧的犬啊/你看它们成功地/对一群海鸟的捕杀/你看它们不惧生死地/对一头海豹的驱逐/它们虽然具备了一般的分辨能力/却依然无法分辨出/人类间的差异/这样一双无我的眼神/让我对它的拥有者/肃然起敬/在离开它很长的时间里/我都无法让自己平静下来/——懊悔自己/为什么/没有主动地伸出手去——
这首诗后来在几个刊物上发表,编辑们都给了它很高的评价。
“嘟嘟”在外面玩惯了,每天早晨八点半,就会抬起后腿,用前爪或拍或拨我的手臂,我起身把门拉开,它兴奋地窜下楼,到外面解手和溜达。半小时后就回来挠门,我就开门放它进来。直到有一天,因为头一天晚上和朋友在一起,酒喝的有点多,“嘟嘟”已经在我床边上立了很久了,等我也按习惯起身给它开门,扭头一看,我的天!都九点半了,我紧着洗漱穿衣,出门前,我在窗前探头,看“嘟嘟”在哪玩,想叫它提前回来,看了一圈没看到它,我给爱人交代了一下,就急急忙忙地去上班。不成想,这次晚点,竞成了我们永久的分离。“嘟嘟”丢了,我们肯定是被人拐走的,我连续几天就在附近转悠,幻想着奇迹出现。找不到,真的找不到了。爱人和儿子都抱怨我,我内疚极了,懊悔自己酒后误事。此后接近半年时间都没缓过劲来。虽说魂没丢,但“嘟嘟”的影子一直在我脑海里浮现,下班后回到家,就觉得“嘟嘟”兴冲冲地扑上来,又蹦又跳地撒着欢。
后来,朋友见我们喜欢狗,又送来一只毛色稍杂的京巴,养了几个月,觉得没有“嘟嘟”聪明,就送人了。今年儿子放寒假回来,我想给他个惊喜,在乌鲁木齐宠物市场选了一只和“嘟嘟”一模一样的博美,也是两个月大小,带回来,儿子和爱人高兴得不行。谁知道,几天以后,爱人瞒着我给它洗了澡,它就不停地打着喷嚏,也不跑不闹了,病怏怏地歪在地上,除了少量地喝些水,根本不吃东西。我抱它去宠物诊所打了针拿了药,依然不见它好转。眼看着除夕就到了,我们看着它奄奄一息的样子,一点辄都没有。它果然没有挨过除夕。我用专门给它买的暖窝包着它,驱车几里,把它放在戈壁滩的小坑里埋了。
兴许我这辈子与狗无缘吧。相隔时间并不长,几只小狗相继从我的生活里消失,像一场梦,像春天阳台窗玻璃上附着的一层灰尘……
200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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