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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在尿不湿里,就没有尿在香港街上!

(2014-04-28 18:17:37)
标签:

香港童子尿风波

沈天鸿

杂谈

分类: 其他

                            撒在尿不湿里,就没有尿在香港街上!

两岁小孩一泡撒在尿不湿(纸尿布)里的童子尿,竟然引发港陆冲突,并且继续发酵到现在,近日,港府的几位官员先后就此发表言论,其中有一位还搬出香港的法律。 27日,约30名香港人带着粪便道具进入尖沙咀海港城,其间高喊口号,不满内地游客来港购物,并在商场内蹲下,在地上放置大便道具,先后8次模仿幼童街上便溺。

回顾争论,是各说各的理,但大陆这边的辩解总有点不够理直气壮,连新华社的文章也要说一句人有三急,更何况两岁的婴幼儿。社会的文明不仅简单表现在不允许随地便溺,更体现在善意与包容,以及对婴幼儿、老人、孕妇这些弱势群体在紧急生理情况下的人文关怀。其实,完全理直气壮,因为根据在场的多位围观者所作的报道说,那泡童子尿是尿在尿不湿里,没有尿在香港街上,地上没有尿!

童子尿引发风波,并且闹的这么大,完全是一些港人蓄意寻衅闹事,包括凤凰的那个女名记闾丘露薇说孩子当街便溺,孩子母亲打了路人一耳光,都是无中生有。香港警方澄清,事情经过是“一名三十三岁姓薛内地男子及一名二十九岁姓付内地女子让两岁儿子于街上便溺时,一名二十九岁姓王路人以相机拍下情况。该名姓薛男子就此与该名姓王路人发生争执,期间姓薛男子抢去对方相机的记忆卡。另一名二十七岁姓吴男路人尝试阻止姓薛男子时与该名姓付女子发生推撞,该名女子并以婴儿车撞向他。”没有孩子母亲打路人一耳光这件事。但香港警方处理也仍然偏袒:“把案件列作盗窃及普通袭击,该名姓薛男子涉嫌盗窃被捕,该名姓付女子则涉嫌普通袭击被捕。案件交旺角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一队跟进。人员经进一步调查后,该名姓薛内地男子获无条件释放,该名姓付女子则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五月中旬向警方报到。”是王拍摄幼童私处,幼童父亲才抢去王的相机的记忆卡(据报道记忆卡当场又还给了王),这如何能被看成是涉嫌盗窃?根据报道,是该青年抢走婴儿车在前,那么,所谓母亲用婴儿车推撞青年,不过是想夺回幼童必需使用的婴儿车,或者用婴儿车阻挡那青年——试想,一对大陆夫妻带着一个需用婴儿车的小孩,在香港被多人围攻的情况下,那母亲吃了豹子胆会用婴儿车推撞青年?

尿在尿不湿里,没有尿在香港地上,香港街头小便要罚款的法律用得上吗?围观并举手机拍摄幼童私处的那名香港男子,才是按照香港法律应该被香港警方逮捕者。即使尿在了香港地上,举手机拍摄幼童私处者也应该被捕!

27日约30名香港人在商场内蹲下,在地上放置大便道具,先后8次模仿幼童街上便溺的行为实质,与那两岁幼童尿在尿不湿里,没有尿在香港街上不仅完全相同,而且更甚于那幼童,因为那幼童没有在香港地面留下任何东西,而这些港人却在商场地面留下了大便,并且是8次模仿便溺!如果那幼童尿在尿不湿里,没有尿在香港地上的行为违反香港法律一次,这30名香港人的这行为就违反了香港法律8次!

  一泡尿在尿不湿里的童子尿成为风波,是恶意制造出来的,其原因众所周知,本文就不罗嗦了,本文意在以事实指出此风波发生以来都使用的“大陆小孩在香港街上便溺”的说法是错误的,尿在尿不湿里不是在街上便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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