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大米腐败?
(2011-05-21 17: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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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大米添加剂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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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怕大米腐败?
沈天鸿
河南宝丰县官员开套牌车被查怒骂交警,并诬陷性举报那交警因为被曝光,迫于舆论压力,近日承认他的行为抹黑了政府形象。
这种抹黑行为的性质其实就是腐败。
抹黑政府形象的官员很多,食品安全国标审评委员会和卫生部的某些官员近日因为允许大米添加三种添加剂事,就又一而再地给政府形象抹黑——
经标准委员会审定、卫生部刚刚公布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大米使用包括防腐剂双乙酸钠在内的三种添加剂,引起粮食专家和舆论的反对,因为大米不需要添加剂,添加防腐剂等只会对人体有害。为什么标准委员会的专家们和卫生部的官员们看不的大米仍然单纯,不能容忍食品中剩下个大米仍然质本洁来还洁去,要把防腐剂等等加进大米?《新京报》报道,5月20日卫生系统人士表示,在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前,大米已经被允许使用防腐剂,因新标准在公开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所以大米使用防腐剂没有被撤销。
这官员的素质高于开套牌车的那官员,不仅没有骂,而且很说理,而且理由很充足,只是这话骨子里仍然傲慢而且咄咄逼人:卫生部2007年发布的《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中就有了,现在你们吵什么吵?新标准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现在你们吵什么吵?
说他这话骨子里傲慢而且咄咄逼人是因为他其实不讲理,因为,老标准中有难道就是对的?征求意见时没有人提出异议现在就不能提了?对于意见,是要看它对不对,而不是因为过了卫生部听意见的时间就过期作废。
这样的回应,不是给政府形象抹黑还能是什么?
还有更严重的给政府形象抹黑的行为——在《食品安全法》出台前,对批准一种物质成为食品添加剂,并无“技术必要性”的要求。如果企业提出申请,专家对此物质进行安全性论证后,就会获得批准。上述人士称,这两种添加剂写进标准也是源于这种情况。
企业申请了“就会获得批准”,撤消却这么充满不肯定性,这么不负责任,这不是给政府形象抹黑还能是什么?何况现在已经有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标准进行修订。大米使用防腐剂等三种添加剂都属于没有技术必要性,双乙酸钠与其它防腐剂比是比较安全的,但它仍然是防腐剂,防腐剂等添加剂被以大米为主食的中国人大量食用,其食品安全风险显而易见。国家卫生行政部门为什么不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主动进行修订,反而要走“程序”并且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