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梳了一个发髻,Zara新买的绿娃娃T恤让我想起上高中时,自己画的白文化衫,那时候也喜欢在脑后梳个圆圆的髻,插支彩色铅笔,宽肥的文化衫上喜欢画马蒂斯的线描人物,厚嘴唇刀削脸挂面头发,刚画完上嘴唇,我爸提醒我,下嘴唇至少要一样厚,嘴唇下薄上厚是克夫相。我今天梳了一个发髻,拿起梳子的时候发现自己正一点点重复着,把过去做过的事再做一遍。我已经忘记了当年是怎么梳的头,在哪里埋根皮筋,在哪里挑头发,在哪里翻插发簪,失败了三次才弄好,然后暗暗说,这个星期每天都要梳发髻,像以前一样手法熟练。
戴上三年前的围巾,穿上四年前的棉大衣六年前的毛线开衫,插上七年前的绿色发簪,十四年前的马蒂斯换成今天的Zara,还是那种白针织布,那种宽肥的袖子,只是多了个收腰和深V领,只是今天的人,比原来更在乎是不是够细腰,脖子是不是够细长。我开始讨厌新衣服,它就像个时光机器,穿上之后几秒钟就把我拉回了灰涩的少女时代。站在穿衣镜前,一边是现在的我,被现实磨成圆滑的空壳,一边是过去的我,正用挑衅的神情打量着眼前的人。
十四年前,一根绳子也能做条裙子,十四年后,做裙子之前要先画图,画图之前要先翻资料,好像世界就是那几个人的,Karl
Largerfeld
们每一季都把圈子画好了,你也只能往里跳,会做衣服不是本事,会借衣服才是真本事。当然这是我的工作,我会尽职。时装编辑真的是很可怜。我承认,我选择这个行当是因为懒惰和逃避,它可以让我不理会现实的窘迫而带来短暂的虚荣感。
当助理帮你放好几十万的衣服和鞋子,你用锉得光滑无比的指甲从中挑出娇贵的丝质长裙给模特儿穿上的时候;当你对着刺亮的电脑,用毒辣的眼光在上千张品牌图片里找出符合杂志品味的那几件物品时;当你敲着键盘,或调侃或优雅或戏谑或喜悦地评说着眼下最热门趋势的时候;当你穿着别人瞧不出价钱和出处的小礼服,在衣香鬓影的酒会上打量着形形色色人物的时候;你难道没有发现吗?时装编辑就是一只只活在蛋糕残渣上的蚂蚁,她们很少能看到真正的豪门盛宴,而她们的嗅觉却早被浓郁的香味熏得不可一世。
三十五岁一定要嫁人退休,做自己想做的事。十五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怕穷,你说瘦死的骷髅里会生出花来。也许是,现在的我正努力倾听着周围各种各样的声音,三十五岁的我会慢慢沉静下来,找到并发出自己的声音。十五岁的时候你认为世界不是你的,你的声音却会震荡这个世界。我会安份守已地做一个时装编辑,合上大衣橱的门,我打发走了镜中人。
于是我梳着发髻上班去了,桃红的袜子藏匿在棕黄的短靴里恬笑着,我的脚匆匆迈向人潮,没人发现它们的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