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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京沈高速公路收费站高速交警事到临头 |
我送儿子上大学惹了高速交警
大民
昨天送儿子去沈阳上学返京,在辽宁境内最后一个收费站,“万家收费站”,被罚款200元。理由是“超速”。因为我开车历来比较谨慎,而且导航仪不断提醒我“别超速”,超速的可能性不大。收费站出示证据说:“你在限速120公里的道路上跑到了134......”因为我早听说,在实际执行的时候,高速路上超速20%以内是免于处罚的,也就是说,我可以跑到144没问题。当然,如果严格按照法条办,也是没有办法。我心虚,却故意气他:“你这是欺负外地车罢了,有本事你把辽宁省独立出去,自己当国王”。他说:“照顾你,不扣分了。罚款200元。”他又说:“如果你跑到130,我就放过你,可是你跑到了134。”我说:“谢谢。”
我交了款,一路比较郁闷。这是一个值得深究的事情。
前些日子有个领导送儿子上一个重点中学,我没给办成,他又找了两拨人。也没办成。感叹道:按规矩办事也有缺点啊。哈哈。
还是老婆说得好:“说别人小嘴巴巴儿的,轮到自己也纠结啊。你们这些文人!”
(有个网友坚持说,超速20%以内免于罚款,他遭遇过。同样的条文,实际操作起来有“误差”,由他去了。快过节了,让他们该找点福利就。)
2011,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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