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院病历造假,死者家属官司犯难
----医疗致死一位优秀的科学家
中国最优秀的脂蛋白专家,北京大学教授熊卓为女士因脊柱移位于2006年1月23日中午入住北大医院,在没有进行必要的身体状况检查和观察的情况下,第二天早晨八点多即进行手术,术后第二天开始患者即感小腿胀痛及各种血栓形成症状,医生没有做任何检测,监控和采取治疗手段,到术后第6天即1月30日22点10分突发肺栓塞,经抢救无效于1月31日凌晨4时50分死亡。
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就这样无奈地失去了她宝贵的生命,她的家庭和亲人从此与幸福绝缘,与悲伤为伴。她自己不知要花费多少努力,社会不知要花费多少成本才培养出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可就在她为社会挥洒才华、成果迭出的时候被结束了她的生命,损失了她本来可以为社会带来的更多科学生产力!
死者家属怀疑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在极度悲伤中,家属经过和通过北大领导与院方一年时间的谈判协调,北大医院和医生仍拒不承认有任何过错,无奈只得将案情公布于天下,请天下良知评断,并以此为例,为天下所有的医疗纠纷弱势群体呼唤公正公平,以此挽救更多无辜病患的生命和痛不欲生的家庭!
请天下人评论,这是不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
手术前医生应该把手术的风险和严重性告诉患者和家属,但医生在患者入院前没有这么做,相反,医生在为患者做手术前信誓旦旦承诺病人术后三四天即可下床,一周即可出院,手术费只要五万元。并且,医生在患者进院前每隔半小时就打电话催促患者进院手术,说不做手术可能会截瘫。患者患的是脊柱一度移位,并不像医生说的这么严重!
患者脊柱移位手术及住院一周的价格接近12万元,我们问过专家,对于脊柱一度移位动用这么大的手术属于过度治疗。大手术增加了形成肺栓塞的风险。
患者脊柱移位手术及住院一周的价格接近12万元,不属小手术,术前必须做所有必要的身体检查和观察,并有慎重的手术方案讨论,包括邀请家属参入,但医院并没有这样做。对于一个有手术高危因素的病人,先一天中午入院,第二天早晨即进行手术,是否属严重违反常规和拿病人的生命开玩笑?
患者属于具有手术高危因素的病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肥胖,女性,年龄50,术后长期卧床,这些医学界公认的脊柱手术高危因素非常可能导致血栓形成而致命,术后应该却没有采取任何抗凝措施。
患者术后出现各种血栓症状,医生必须但却没有对患者的血液流变情况做任何检测,监控和采取任何治疗手段。
患者术前服用阿斯匹林等多种药物降血脂血糖和高血压,术前医生要求患者停止服用阿斯匹林,术后应该但却没有让病人恢复服用。
医生明知患者有多种手术高危因素,明知为此类有高危因素的病人做脊柱移位手术容易导致肺栓塞,明知肺栓塞致命,因为这是医学常识,作为全国最好的三级甲等医院的北大医院的主任医生,作为主刀的骨科主任李淳德不可能不懂这样的常识,像这样的情况,医生不应该鼓励患者做手术但却鼓励做手术,并且入院不到24小时不做必要的身体检查就做手术,还说4天就可以下床。既然已做手术,又明知患者第二天就已经出现血栓形成过程中的各种症状,医生必须但却没有采取任何预防和治疗措施,我们不知道这算不算医疗犯罪?算不算医疗谋杀?
在病人发生肺栓塞时,诊断延误,抢救时手忙脚乱,都找不着氧气罩。如果及时给病人抗凝,也许还有抢救的机会。在进行抢救手术前的一个多小时都没有采取抗凝措施而只是进行人工心脏起搏,等到抢救手术时,由于长时间人工心脏起搏用力,患者的内脏器官已经损伤渗血。
如果术前医生不是看重经济利益而是看重患者的生命价值,不鼓励患者做手术,或者术后医院对患者的血液流变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检测和监控,对患者在血栓形成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症状采取抗凝等治疗手段,这位优秀的科学家本来是还活着的啊!
病案造假,这官司怎么打?
死者家属被这突如其来横祸击倒,精神已经崩溃,加之没有经验,没有及时封存病案。等到两周以后封存病案时,我们发现病案的关键部分已经被造假。
在每天的查房记录中,病人向医生反映每天症状的病情记录大多没有了。谁都知道,血栓形成过程中病人小腿胀痛难忍,没有病人会不把胀痛的感觉告诉医生的!但医生修改查房记录后死不承认,陪护家属的证词又不能算数,死无对证,这官司怎么打?
患者23日中午入院,许多常规检查根本就没做。但在病案中却记录着所有的检查都在23日下午做了。我们知道许多检查必须在空腹的情况下做,下午怎么可以做?做了有什么价值?如此造假,这官司怎么打?
我们发现在病案中记录着患者的血常规和肝功能是分别由两个不同的检查员同时在23日下午13点17分完成的检查。这怎么可能?我们中午才入院,血常规和肝功能检查需要花不同长度的时间,他们怎么可能正好同时完成?这说明这些检查结果是患者死亡后补上去的。如此造假,这官司怎么打?
病案中记录着医院对患者的手术前必须做的传染病(爱滋,梅毒等)检查结果送出的时间是24日下午14点17分,而患者是在24日早晨8点多做的手术。谁都知道,患者没有作传染病检查之前是严禁进手术室做手术的。这说明这份检查结果是患者死亡后补上去的,也说明医院对患者在手术前根本就没有做必要的检查,严重违反了常规。如此造假,这官司怎么打?
更为严重的是对患者血栓的化验单造假。患者的血栓是在1月31日凌晨在抢救过程中取出的,而血栓化验单上的日期是1月29日。那时患者还活着,血栓根本还没有取出来,怎么化验?这说明他们是在手忙脚乱中造假。为什么造假?因为血栓的性质(脂肪血栓、混合血栓还是红色血栓)与医院没有对患者采取抗凝措施和恢复服用阿司匹林的后果有关!只要他们能把脂肪血栓或混合血栓造假成红色血栓,他们就可能部分逃脱因没有对患者采取抗凝措施和恢复服用阿司匹林带来的死亡后果的责任!如此造假,何其毒也。如此造假,这官司如何打?
患者根本就没有胃溃疡,为了逃脱因没有对患者采取抗凝措施和恢复服用阿司匹林带来的死亡后果的责任,院方硬说患者有胃溃疡,所以不能采取抗血凝的措施,以免造成胃出血。他们造假但是忘记了逻辑:如果患者有胃溃疡还鼓励患者做这样的手术,那不等于明知故犯,把患者往死里推吗?不等于医疗犯罪谋杀吗?如此造假,这官司如何打?
弱者如何向医院讨回公道?
在医疗纠纷中,病方的名字永远是弱者,尤其是面对北大医院这样的强大势力,无异鸡蛋碰石头。如果没有社会力量出来主持公道,这官司打不打都是输!
医院是医疗纠纷的被告方,但同时又是医疗事故的鉴定者,医院自己评鉴自己的医疗事故,他们是运动员同时又是裁判员,完全没有评鉴的制衡机制,这官司怎么打?
北大医院为熊卓为教授做手术的骨科主任李淳德医生同时也是北京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成员,全北京的医院骨科教授主任都是他的同行或朋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即使李淳德医生不参加此次医疗事故的评鉴,能保证同一系统的其他专家的评鉴公平吗?这官司怎么打?
医院尤其是北大医院财雄势大,关系如网,有一个律师团队长期帮他们对付弱势群体,对付无财无势的病方原告。病方告医院,如同一弱夫对付强势的千军万马,这官司怎么打?
由于对医院没有监控制度,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医院便可以有领导有组织的篡改和假造病人病案,以逃避事故责任,这几乎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病方不懂专业,也看不懂病案,只得任医院鱼肉,玩弄于股掌之中。这官司怎么打?
医院常常有医疗官司,加之财雄势大,非常了解法院,在司法方面占有明显的优势。这官司怎么打?
大多数医院是国有的,卫生部门作为所有者,常常偏向医院一方的利益。比方,卫生部规定发生医疗纠纷时,病方不准复印主观病历,这官司怎么打?
以上问题可能是每家的事,天下人的事。我们衷心求助有良心的医生,有道德的医院,求助政府的有关部门,求助天下的相关专家、律师、法官、与我们有相似悲剧的受害者及家属,求助有良知的天下公正侠义之士,给我们出出主意,这官司到底怎么打?这样的纠纷到底如何解决?到那里去解决?或者要找什么样的律师,什么样的关系才能打这样的官司?怎样才能制止那些无良无德的医院医生害死更多的无辜者!
医院已经被惯坏,不能容忍再慣了
正因为医院占尽优势优越和层层保护网,即使病人在医疗事故中无辜失去生命,医院也可以逃避责任或只需支付极低的成本,常常是一条人命还赔不到一条好狗的价钱。这就使一些无良的医院变得越来越横行霸道,肆无忌惮,管理混乱,金钱第一,一些无良的医生缺乏职业道德,视病人生命如草芥,结果使病人笑着进去,哭着出来;走着进去,躺着出来;活着进去,治死出来。本应救死扶伤的医院却成了赚钱要命的地方。
悬壶济世,无德不可为医!一个医院因不负责任的治疗或手术而增加了血色收入血色GDP,可生命是无价的啊!病患的无辜死亡带来的社会GDP的损失,带来的病患亲人的痛苦是医院收入的无数倍啊!医院的使命是救死扶伤!是人道主义!是挽救生命的无穷价值!一个医院怎么可以以患者无价的生命为成本去追求有限的金钱?怎么可以以社会的大成本换取医院的小私利,换取医生的血色收入?以此换来的效益和个人享受难道不等于是喝着无辜者生命的鲜血吗?
会怎么可以容忍这样的状况再继续下去?!医院的管理太混乱的了,不能容忍再这样混乱下去了;一些医生的医德太缺乏了,不能容忍再这样缺德下去了;医院的追求太铜臭了,不能容忍再这样臭下去了;医院已经被惯坏,不能容忍再慣了。
血色收入是指一切以他人的苦难和生命为代价获得的收入。社会再也不能容忍医院成为血色收入的创造者了。
那些无良的医院为了追求金钱,罔顾医德,过分治疗,过分下药,以患者的健康和生命为代价增加医院的收入,这就是血色收入!
无良医院每增加一元钱的血色收入,无辜死者和家属将付出无法估量的苦难和代价。GDP中的血色收入一点点增加,会导致社会的总福利大大减少,所以血色收入是负GDP、不人道GDP和不和谐GDP。杜绝这种血色收入,能够大大减少人民的苦难,增加人民的幸福。
管慧英,
熊卓为教授的85岁老母亲
武汉协和医院老教授,博导
王建国
熊卓为教授的丈夫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13910225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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