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幼儿园标准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18-12-03 09:04:46)高新区幼儿园标准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高管办字[2018]13号)和《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高新区学前教育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高管办字[2018]92号)文件要求,高新区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启动幼儿园标准化工程。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薄弱幼儿园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及玩教具进行全面排查,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制定幼儿园标准化需求。为了扎实做好薄弱幼儿园标准化提升工程,结合高新区农村集体园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截至目前高新区共有薄弱农村集体幼儿园30所,其中高新东区11所,高新北区16所,章锦街道3所。2018年对东区10所幼儿园和章锦街道2所幼儿园进行了部分提升(东区北徐马幼儿园因为涉及到村庄拆迁没有进行提升,章锦街道章锦幼儿园因为借用小学场地没有提升),经过提升改造的12所幼儿园硬件设施有了一个较大提高,基本满足了幼儿园的办园需求。北区16所幼儿园因为划入高新区较晚,大部分办园条件和设施陈旧不堪,教玩具极度匮乏,2018年因为种种原因也没有列入标准化提升工程范围,2019年要集中进行标准化改造提升。
二、工作目标
2019年完成对全部农村集体幼儿园标准化提升工作:
东区和章锦街道:在2018年对园舍、场地提升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幼儿园设备和教玩具进行必要提升,从而全面提高东区及章锦街道各幼儿园保教质量。
北区:2019年对辖区16所农村集体幼儿园校舍安全、设施设备及教玩具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彻底改变北区农村集体园办园条件、设施设备破旧不堪,教玩具极度匮乏的现状,满足北区居民让孩子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召开街道办事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和幼儿园园长会议,传达相关幼儿园标准化提升工程精神。各街道办事处、幼儿园按照“一园一策”的要求提出本园标准化提升的项目及费用预算,经街道办事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勘察确认后,社会事务局根据相关要求和实际情况给与资金奖补。
2018年底社会事务局相关科室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提交的幼儿园标准化提升项目进行实地勘察,确定项目的必要性,确定是否列入2019年标准化提升工程。
2019年初将确定纳入标准化提升工程的项目进行整理,联合规划基建办公室、财务办公室履行相关工程建设手续,为工程实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019年10月份开始对标准化提升工程项目进行后期审核验收,资料汇集整理,履行相关审计程序,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资金拨付手续。
四、 资金来源及使用
1、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财政资金450万元。
2、 上级关于幼儿园提升奖补的相关资金。
3、 幼儿园根据自身实际筹集的项目资金。
为了弥补我区农村集体园薄弱现状,根据确定的幼儿园标准化提升项目,社会事务局将给予标准化提升补贴资金。按照济南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实际先拨付标准化提升项目奖补金额的50%,待2019年底提升工程完毕后拨付剩余50%资金。
五、职责分工
1、各农村集体幼儿园根据自身实际对需要改造提升的校舍、场地等项目和需要购置的教玩具等进行规划预算,并向办事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各幼儿园在标准化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监督工程质量,及时督促工程进度,特殊情况和要求及时向办事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汇报并加以解决。
2、各街道办事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汇总辖区内农村集体园标准化提升项目,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实地勘察,确定项目改造提升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形成本辖区内各农村集体园2019年标准化提升工程汇总表并提交社会事务局相关科室。标准化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工程质量的审查监督,督促施工单位科学施工,文明施工,及时调度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工程完毕后,办事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会同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相关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资料。
3、社会事务局相关科室根据各街道办事处学前教育领导小组提交的标准化工程汇总表,组织专门人员到各幼儿园实地勘察,根据幼儿园资金状况,拆迁规划,发展需要,紧迫程度等进一步对项目确认。各幼儿园2019年标准化提升工程项目以社会事务局相关科室最终确定的为准,并以此按照相关要求和高新区实际予以资金奖补。标准化提升工程完成后,社会事务局相关科室在办事处验收的基础上,组织相关人员再进行实地勘察、验收,验收无误后根据资金拨付程序发放奖补资金。
4、规划基建部门将2019年农村集体幼儿园标准化提升项目按照相关要求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严格履行工程招投标手续,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监督,确保项目按时完成,确保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村居民子女享受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愿望的实现。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事务局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