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墙中心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2008-12-30 12: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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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遥墙中心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二、资金来源
三、贫困学生认定管理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四、资金发放
五、资助方式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持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 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遥墙中心小学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刘帅
组员:
李刚
各班班主任
日常管理:杨全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