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孺人墓志铭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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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孺人墓志铭,于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四月十五日完成。
墓志尺寸:长63、宽63厘米,盖长64、宽64厘米。盖文七行,满行四字。篆书。志文29行,满行30字。正书。志盖周边有子、母口。一九八八年南皮县北徐庄出土,现藏南皮县文物保管所。
盖文:
皇清勅封文林郎,江西瑞昌县知县,艮山张公暨德配刘孺人墓志。
志文:
皇清勅封文林郎,江西瑞昌县知县,艮山张公暨德配刘孺人墓志,公讳发长,字培厚,号艮山。先世由直隶漷县迁南皮已十六世,公居第十二世。祖讳份,庠生,赠资政大夫。父讳芸,庠生,封文林郎。赠通议大夫。通议公先生大夫三人,公为其季,于端城,叔父也。
呜呼!端城不幸幼孤,依叔父以长,饮食教诲,十余年如一日。憶公之归老于乡也,端城以丁内艰家居,侍色笑者数年。一日语端城曰:谀墓之文,古人所耻。他日汝其为我志墓,言必简质,勿为世俗所为。端城时闻之,悚息不敢对。今公殁于三年,公之子霭城,卜以嘉庆二十五年三月十七日,葬公徐村西原先之茔。端城敬维教养之恩,不敢违公命。谨追憶平生,述公行事可传于后者。 庶以成公志焉。
公为人明敏,果于有为,孝友睦姻,本之家学。幼师先大夫,学甚力。凡公之所以教端城者,皆昔所闻于先大夫者也。领乾隆三十年顺天乡薦,屡试春闱不售。三十六年礼部试,闱中拟魁,数日,文已付梓,以二场诗句微疵被落,人皆惜之。
四十六年,大挑一等,分发江西,补瑞昌县知县,有惠政。历暑宁州、安福、德化、鄱阳諸剧任,所至有声。公居官,明于听断,往往以片语服人,案无留牍。江西多水田,民争水道,聚讼或牵控多人,延十余年不结,所在成俗,公至,皆亲为履勘,沟涂封植,指示周详,案皆立结,民以是不苦脱累。德安令某,性长厚,值岁小歉,邑无赖相率登富人之门强借粮。初不过数人,渐至数十人或百余人,大为地方之害,令不能禁。公奉太守委往理其事,因请曰:昌首不过数人,惩其一二,当自定。太守是之。入境,见村民借粮者势湧汹汹,询知有孀妇,家颇裕,无赖子欺其孤弱,纠众强索,因立拘其首事七人,绳以法,皆荷校通衢,属内闻风解散,一邑遂安。
后因公挂吏议归里,以嘉庆二十二年二月初五日卒于家,距生于雍正十一年二月十九日,年八十有五。
公学问淹博,尤于三礼,著述甚富,至老犹手不释卷,亲事校讐。因文体日趋卑弱,独历追先生,远近就学者众,因材施教,多所成就。有贫士可造者,每资以膏火使竞学,以故春秋两闱,门下士多获售者。及门之盛。殆与先大夫相埒云。
配刘孺人,同邑庠生讳女,柔嘉淑惠,事先王父母以孝闻,抚子若孙,备极慈爱,家庭雍穆无问言。卒于嘉庆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距生于雍正十年十月初七日,年七十有九。
子一,靄城,廪善生,继女一,即端城胞妹也。孙二,长志云,庠生,早亡;次志静,庠生。孙女一;曾孙一,文川,曾孙女二,俱幼。古于志宗人墓,有铭有不铭,今志而不铭,从近代韵语不以饰家庭之例也。
赐同进士出身,诰授通议大夫,前顺天府丞云南按察使候补郎中,胞侄端城谨撰。
赐进士出身,诰授朝议大夫,日讲,居注官翰林院侍读,前任安徽学政,姻再侄白镕书丹。
赐进士出身,诰授朝议大夫,日讲起居注官尚书房行走,翰林院侍讲山西学政,姻再侄陈官俊篆盖。
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