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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眼里的徐志摩与林徽因

(2020-12-26 10:58:03)
标签:

鲁迅

林徽因

情感

娱乐

历史

分类: 烟雨柳巷
鲁迅先生眼里的徐志摩与林徽因

《我 的 失 恋》

鲁 

我的所爱在山腰;   想去寻她山太高,   低头无法泪沾袍。   
爱人赠我百蝶巾;   回她什么:猫头鹰。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  

我的所爱在闹市;   想去寻她人拥挤,   仰头无法泪沾耳。   
爱人赠我双燕图;   回她什么:冰糖葫芦。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

我的所爱在河滨;   想去寻她河水深,   歪头无法泪沾襟。   
爱人赠我金表索;   回她什么:发汗药。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使我神经衰弱。

我的所爱在豪家;   想去寻她兮没有汽车, 摇头无法泪如麻。   
爱人赠我玫瑰花;   回她什么:赤练蛇。  从此翻脸不理我。 不知何故兮——由她去罢。

   这首打油诗《我的失恋》,鲁迅先生作于1924103先生在《野草.英文译本》序中说:"因为讽刺当时盛行的失恋诗,作《我的失恋》"。在《三闲集·我和<</font>语丝>的始终》中又进一步说:"不过是三段打油诗,题作《我的失恋》,是看见当时'阿呀,阿唷,我要死了'这类的失恋诗盛行,故意做一首'由她去罢'收场的东西,开开玩笑的。

鲁迅先生眼里的徐志摩与林徽因

   《野草.英文译本》序中得知先生借此诗讽刺盛行的无病呻吟、空洞的失恋诗,其矛头直指徐xx与林xx的情感纠葛。《我的失恋》,全文模拟东汉天文学家、文学家张衡的《四愁诗》格式,既有旧体诗押韵的考虑,也有理性和情感的新诗表现!这首诗歌语言幽默生动,背后的意图自然是对某些人的爱情加予某些嘲弄:“不知何故兮——由她去吧”。

   《我的失恋》运用排比问答的手法,把求爱的几个经历用简练的语言表达出来:“从此翻脸不理我”!其实,细读《我的失恋》,当中的“我”对爱情是朝三暮四的:

    ——“在山腰”、“在闹市”、“在河滨”、“在豪室”。

    同时,“爱人”对“我”爱情的表示,“我”对“爱人”也是极其不真诚的, “回她什么”:

   ——“猫头鹰”(不归家,夜间活动)

   ——“冰糖葫芦”(貌似粘在一起,轻轻一掰就分离)

   ——“发汗药”(错误的发汗药更伤害身体)

   ——“赤练蛇”(虽无毒,但吓得半死)

鲁迅先生眼里的徐志摩与林徽因

   《我的失恋》这些细节的描写,先生对某些事物看得清清楚楚,讽刺了某些人的爱情观。

        林徽因的才学斐然,气质优雅,是个与众不同的女子,她的耀眼令许多人沉迷。在先生看来,她与徐志摩的短暂交集之后,归国便扭头嫁给了梁思成,此等行为,品行极为下等,而林梁徐三人的纠葛,也令先生万分看不惯。在众多的看不惯促使下,先生怒而写下了《我的失恋》,意在讽刺林徽因的用情不专和虚伪。在先生的笔下,林徽因并非世人眼中那位璀璨夺目的奇女子,只是一个爱情中的玩弄者,游走在两位男士之间游刃有余。

    1978426,文学史料专家林辰先生在江苏餐厅吃午饭,席间说,孙伏园先生告诉他,《我的失恋》虽然是针对当时盛行的失恋诗,但直接导因是徐志摩与林徽因的爱情纠葛。

    徐志摩写过一篇散文《伤双栝老人》,就是为悼念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而作。林长民与林徽因虽属父女关系,但在生活和事业上互称“知己”。林长民曾说:“做一个有天才的女儿的父亲不是容易享的福,你得放低你天伦的辈分先求做到友谊的了解。”

    在徐志摩面前,林长民也放低了辈分所以徐志摩自称是林长民身边“一个忘年的小友”。徐志摩虽然苦恋林徽因,但毕竟是出身于商人家庭,跟祖父是翰林、父亲担任过高官的林徽因门户不相当;更何况又有年龄的差距,离婚的经历,所以最后以失恋告终。

    林徽因后来爱上了梁启超的公子梁思成,双方才是门当户对而且双方的父亲早在1919年就相识,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鲁迅先生创作《我的失恋》时,孙伏园正在编《晨报副刊》,收到这篇作品立即发排。但见报的头天晚上孙伏园到报馆去看大样,发现这篇作品已被代理总编辑刘勉己抽下来了。刘勉己是徐志摩的同乡和朋友,知道徐、林的这段恋情,所以对《我的失恋》一诗特别敏感,特别忌讳。

    孙伏园觉得对不起鲁迅,按捺不住火气顺手给了刘勉己一耳光,立即表示辞职。鲁迅先生当时正在《晨报副刊》连载译文《苦闷的象征》,还发表其他作品,刘勉己均无异议,唯独不准登《我的失恋》这首诗。

    1924年1031,孙伏园刊登启事辞职随后《晨报副刊》先后由刘勉己、汤鹤逸、丘景尼诸人接编,逐渐变成了新月派的刊物。1925929,刘勉己正式解除副刊部主任的兼职;1925101,徐志摩接编了《晨报副刊》。

    林辰先生跟孙伏园先生交往甚密,治学素以严谨著称,他当然不会编造一则故事作为佐餐谈资。孙伏园先生是这场文坛风波的当事人,他的说法当然属于第一手资料值得重视。

    有意思的是,徐志摩当时把鲁迅先生当成朋友并不知道鲁迅先生内心对他的反感。1924221,他在致英国友人魏雷的信中说:“我们的一个朋友新出一本小说史略(鲁迅著)颇好,我也买一本寄给你。”

    同年11月17鲁迅、孙伏园等创办《语丝》周刊,徐志摩还主动投寄了一篇译诗(法国波特莱尔的《死尸》),刊登在《语丝》第3期。鲁迅很快就在《语丝》第5期发表了一篇杂文《“音乐”》再次对徐志摩进行讽刺。

   鲁迅在《集外集·序言》中说:“我其实不喜欢做新诗的……我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而他偏爱到处投稿,《语丝》一出版,他也就来了,有人赞成他,登了出来,我就做了一篇杂感,和他开一通玩笑,使他不能来,他也果然不来了……”

    据考192410月之前公开发表的诗作中,徐志摩的作品似乎并没有“啊呀阿唷,我要死了”之类的句子。但有一首诗颇值得注意,这就是未曾结集的《明星与夜蛾》。这首诗作为译作发表于1923121日出版的《晨报五周年纪念增刊号》。同一号中,刊登了鲁迅的《宋民间之所谓小说及其后来》一文,所以鲁迅肯定有机会读到徐志摩的这篇作品。奇怪的是,此诗发表时徐志摩注明原作者是“Rose Mary,但英国文学史上找不到这个作家而且Mary也不属于英美人士的姓所以徐志摩研究者怀疑这不是译作而是创作是徐志摩借用一个外国人的名字来抒发自己的心声,表达他对林徽因的执著追求之情:

    “我/决意//取得/,就使/我的/身躯丢失在/火焰/,/我的/残毁的/翼子/永远//无尽的/黑夜里/振悸,//决意/取得/她。”8年后,36岁的徐志摩死于空难,他的身躯果然“丢失在火焰里”……这首诗竟成谶语。

    最值得注意的是诗中还有这样一些句子:“恋爱/不是/居住//荒凉的/高原地方/……我/一定得去/寻求/,/不问///哪里……”《我的失恋》一诗开头就写道:“我的所爱在山腰,想去寻她山太高……”这种文句的类似,恐怕并不是偶然的巧合。

    《我的失恋》在《语丝》周刊第4期发表时鲁迅又加写了一段,开头是:“我的所爱在豪家……”“豪家”跟林徽因出身的官宦之家恐怕也不是偶然的巧合。

    据考,被鲁迅称为“诗孩”的孙席珍也认为鲁迅的《我的失恋》是针对“诗哲”徐志摩的。他在回忆文章中说:“诗中‘爱人赠我’和‘回她什么’各四,一般认为这是先生顺手写下的,未必有深意存乎其间而实则不然。‘爱人’既然是豪门巨室的‘千金小姐’,所赠当然都是华美精巧的礼品,如‘百蝶巾’、‘双燕图’、‘金表索’、‘玫瑰花’之类。‘诗哲’徐志摩比较寒酸献不出奇珍异宝,只能羞答答地报之以自作的诗文:一是猫头鹰,暗指所做的散文《济慈的〈夜莺歌〉》;二曰冰糖葫芦,暗指所作题为《冰糖葫芦》的二联诗;三曰发汗药,是从‘诗哲’与人论争理屈词穷时的詈()人之语抽绎出来的,说是‘你头脑发热,给你两颗阿司匹林清醒清醒吧!’四曰赤练蛇,是从‘诗哲’某篇文章提到希腊神话中人首蛇身的女妖引申出来,这一点我一时记不太清楚了。总之,四个‘回她什么’,个个都是有来历的,决非向壁虚造。”

鲁迅先生眼里的徐志摩与林徽因

    当然也有研究者说:猫头鹰是鲁迅所钟爱的,常用鹰的相关意象作笔名。冰糖葫芦是鲁迅爱吃的,发汗药是鲁迅生病时常用的,赤练蛇是鲁迅爱看的。 所寻之人,不过在山腰而非山顶,要走是可以到达的。在闹市,仍有遇见的可能。在河滨,河水深可以划船。在豪家,没有汽车步行岂非不可?但是为什么仍是这么难见呢?这是暗喻鲁迅和许广平在恋爱上的一种煎熬:诗人很希望和心爱的人单独见面聊天,可是他们是师生,尽管上课或者课间可以见到,但是单独相处确实是非常难的。对于恋爱中的情人来说,秘密恋爱,是非常痛苦之事。但是当时的社会环境并不容许他们的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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