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1142),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今河南安阳汤阴县)人,中国历史上著名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南宋抗金名将,他于北宋末年投军,从1128年遇宗泽起到1141年为止的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1140年,完颜兀术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又于郾城、颖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1142年1月,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与长子岳云和部将张宪同被杀害。宋孝宗时岳飞冤狱被平反,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岳飞是南宋最杰出的统帅,重视民间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夹击金军,以收复失地。岳飞文学才华是将帅中少有的,他的《满江红》,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
主要成就:
1、剿除李成、曹成等几大游寇势力;
2、收复襄阳六郡,积极整顿防务,恢复生产;
3、平定杨么之乱;
4、连结河朔,积极与义军联络抗金;
5、北伐中原,取得郾城、颍昌大捷;
6、岳家拳、岳家枪的创始人。
代 表
作:《满江红.怒发冲冠》、《小重山.昨夜寒蛩不住鸣》、《乞出师札子》、《五岳祠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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