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民间借贷管理条例获批 史无前例
(2014-02-21 11: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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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绍译民间借贷融资快乐理财财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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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部民间借贷管理条例获批
史无前例
《温州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式表决通过,这是我国第一部民间借贷的地方法律。
一是取消利率48%的上限。
原《条例》草案中规定,借款期限在1个月以上,而且超过48%的利率上限,将按照高利贷予以行政处罚,周德文解释,在征求中央有关部委的意见之后,上限取消,改成了比较含糊的说法:“民间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因为中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48%的上限可能会和4倍利率原则相冲突。
项目闲置资金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资金份额的合格投资者同意,可以用于温州市辖区内不超过六个月的短期民间借贷,但其数额不得超过该期定向集合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