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网中一人
网中一人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2,663
  • 关注人气:1,303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政府机构网站上的版权标示问题

(2007-05-30 17:16:53)
标签:

网络发布

版权

许可

说明

方式

分类: 网络出版与版权

留意到政府网站上信息的版权说明,内容格式各不相同,例如:

 

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信息来源”

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7年4月通信行业统计月报

 

知识产权局:在边框外注明“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等信息

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0修正)《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科博会论坛知识产权成亮点备受关注

 

科技部:“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网站保留所有权利,未经允许不得复制、镜像”
 

公安部:“Copyright?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All Rights Reserved”

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公安部2007年5月28日新闻发布会预告

 

基本上一个地方一个样。对此我有一些疑惑:

  • 国家的法规,政府部门的规定或文件、信息等等,它们的版权属于谁?
  • 不同类型的信息(例如法规、通知、新闻、便利信息)是否有所不同?
  • 这些文件或信息,尤其是政策法规,应该“保留一切权利”吗?实际上是被保留了一切权利吗?
  • 现在的政府网站,对此的处理是否应该规范一下?类似用英文的版权说明显然是不妥的吧?
  • 政府正式的法规,是否应该有一个唯一的权威性的、受控制的网络渠道来发布呢?

希望就此向有关专家、法律工作者请教。

 

网中一人,2005-05-30, 使用及传播请遵循本站版权许可说明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