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诺达咨询:互联网电视产业链利益方特点分析
(2011-03-18 19: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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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达咨询在最新发布的《三网融合系列--互联网电视业务发展及用户需求研究报告2011》报告中显示:互联网电视产业链主要包括内容制作商、付费内容集成商、网络运营商、最终用户、技术设备及终端制造商等主要环节。在产业发展的进程中,各个环节主要企业的发展呈现出不同的发展特点。
内容制作商
内容制作商处于互联网电视运营主线的最前端,负责采编和制作互联网电视节目,为付费内容集成商提供视音频形式的节目和频道素材,是互联网电视产业链中最重要的环节。内容提供商理论上可以是原有各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省级电视台、市县级电视台),也可以是将来获得牌照的影视制作公司等民营媒体机构。伴随着巨大的渠道扩张,内容提供是我国互联网电视现在最薄弱的环节,由于监控政策的原因,广电总局只颁发了有限的内容牌照,内容匮乏已经成为了制约我国互联网电视发展的最大瓶颈。这一环节的发展潜力巨大。
内容集成商
付费内容集成商处于互联网电视运营主线的中上游,负责收集整合内容制作商提供的视音频节目素材,并将集成好的节目或栏目提供给网络运营商。付费内容集成商依据所支持运营商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互联网视频内容服务商、移动网络视频内容服务商和数字频道集成商。国内的付费内容集成商为付费节目销售商,如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中央互联网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等。
网络运营商
网络运营商在互联网电视运营主线中处于核心地位,直接面对全国数以亿计的最终用户提供,负责节目内容的播出、相关服务的提供和自有网络的维护。
最终用户
最终用户处在互联网电视产业链最下游,上游所有环节的努力都是为了广大的电视用户能够享受到清晰、优质、个性化的互联网电视服务。
技术设备及终端制造商
众多技术设备及终端制造商组成的技术主线与互联网电视产业运营主线相并行。设备及软件技术提供商、终端制造商构成技术主线的主体,前者主要面向互联网电视产业运营主线上的上游和中游环节提供互联网电视软硬件产品、技术和服务,后者主要面向最终用户提供互联网电视接收终端(如机顶盒、电视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