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6-26
前天晚上,安安有一项作业是写笔顺,小子很麻利,有个别字有点卡壳,但也还是比较顺当地写完了大部分。
“为”字有点含糊,这在下册课本上查不到,我翻了翻上册的“力”字,就告诉安安按照先写好“力”字,再添加两点。
后来,安安又疑惑,“再”字的第四笔是什么?我按照自己习惯说是“横”,安安不确定。说:“
写错了,要写五十遍!你想想,还是笔顺哪,得写多少呀。”说着就似乎急得要哭的样子。
我说:“那我们查查人教社的网站,看上边怎么说,你们的书就是那儿出的,那里当然最标准了。”
好不容易在上边查到了笔顺,又找到了再字,可是等笔顺课件显示出来可是费了半天劲。课件没显示出来之前,用搜索看到一个人说“再”字的第四笔应该是横,这个帖子的出现频率还挺高的,安安于是就按照这个说法写完了再字的笔顺。
但是,人教社的课件显示了,再字的第四笔是一竖。
安安说:“我都写完了,难道又重写?我记得老师教的就是先写横!”
我说:“你改过来有什么关系呢?老师不会说你错的,就算是说错了你也可以告诉老师这是妈妈从人教社网站上查来的呀。这样老师也不会让你写五十遍的。”
况且,如果他真的记得,就不会有这么些犹豫了。
然后,我又从网上查到了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公布的笔顺规范,那里边有7000个字的笔顺,是1997年修订后公布的,那里边,再字的第四笔也是一竖。
可是,安安还是不想改,他说老师就是那么教的,他坚持这一点。爸爸说:“既然你说老师是那么教的那么你就不改吧。”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现在安安有些字的笔顺和我的不一样了,因为安安他们现在都是按照1997年修订的笔顺规范来学的。当然,我们自己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习惯来写。
而安安的老师,去年刚工作,估计改完笔顺的时候差不多上完小学或者在上初中,那就更不容易了。作为老师,要改掉自己已经形成的习惯,要教给孩子们新的(其实也不是那么新,都十二年了)笔顺,要时时警惕不出小错,太累了。
我就觉得奇怪,有什么必要非要修订笔顺规范呢?原来那么写不也挺好的吗?代代相传,不出谬误。改了以后除了添加混乱,我还真看不出好处来。如果有新字,就补充新字的规范,旧字就不必再改。
其实,我们在学了最初的笔顺以后,遇到生字,也自然而然地会写了——这就说明,原来的笔顺是没问题的,我真是看不出改动的必要性在哪里。
是不是某些部门某些人必须得有些工作、有些看得见的业绩,以便能够应对考核或者彰显存在的意义?
联想到我们现在的某些行业的标准和规范,某些地方的种种政绩工程,实际上用处不大,却浪费了很多人的时间和精力,真是一种从头到尾的浪费。不过,这种浪费现象,一直在继续,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继续。
可是,我们还是要必须适应这样的规则。也许活着就是为了折腾。
昨天晚上,安安回家来,我问安安再字的第四笔究竟是什么,安安不好意思地笑着说是“竖”,我问老师让写五十遍了吗?他说,老师没说,他们就都没问。
还有,级字也错了,级字的右半部分应该先写一撇,还有“为”字,应该先写一点。
我们是否要好好学习一下1997年修订以后的笔顺规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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