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存在问题剖析与改进策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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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有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维系集体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素,也是学校管理的基本手段。郑杰曾说过:我这个校长只管制度建设,不抓教学。通过制度管理学校,可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纠正错误,保证学校有序运转,促进校风、教风、学风的形成,使得学校朝着良性方向发展,因而制度管理历来是学校管理的努力方向之一。
当前,应该说几乎所有的校长在学校管理中都建立了制度管理,一所学校有这样那样的制度很多。但总的来说,当前一些学校在运用制度管理中存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下面结合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一、制度不健全,需完善
如何制订学校的管理制度,是每个领导需要考虑的问题。科学的制度能让每个人的思维触角无限延伸到工作范围的角落,是保障常规工作落到实处的根本。
下面这则小故事让我感受到制度的神奇魅力。
有七个人曾经住在一起,每天分一大桶粥。要命的是,粥每天都是不够的。一开始,他们抓阄决定谁来分粥,每天轮一个。于是乎每周下来,他们只有一天是饱的,就是自己分粥的那一天。
后来他们开始推选出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出来分粥。强权就会产生腐败,大家开始挖空心思去讨好他,贿赂他,搞得整个小团体乌烟障气。
然后大家开始组成三人的分粥委员会及四人的评选委员会,互相攻击扯皮下来,粥吃到嘴里全是凉的。
最后想出来一个方法:轮流分粥,但分粥的人要等其它人都挑完后拿剩下的最后一碗。为了不让自己吃到最少的,每人都尽量分得平均,就算不平,也只能认了。大家快快乐乐,和和气气,日子越过越好。
同样是七个人,不同的分配制度,就会有不同的风气。可见制度管理是多么重要啊。
当前许多学校都有自己的一套常规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但学校之间存在不平衡。一些学校制度较为完善,也有一些学校的制度建设不够完整,不够全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但凡好的制度,肯定是有一部分人反对,有一部分人赞成。好的制度,肯定是考虑到了组织成员以及组织关联成员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并经过严谨周详的论证才能出台。因此,制度应该尽可能全面,同时组织中每一业务环节、服务环节、管理环节以及利益可能波及到细小方面都要有制度的身影,也就是说制度要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深入到组织的各个环节角落。不然制度与制度之间的缝隙、制度本身的漏洞,都有可能导致投机事情发生。如果制度与制度之间矛盾交叉,更会导致有关部分无法执行,该制度效力的减弱,进而导致整个组织制度效用的减弱。制定制度与修改不合时宜的制度可采取干部职工论证、横向交流论证、研讨论证等方式,建立科学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保障被大多数人接受,建立制度激励机制。
例如,某校新调任一位校长后,发现该校各项管理制度不完善后,能否举出例子立即着手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在制度的管理下,学校渐有起色。
二、制度不科学,应改进
学校应该有一套较为科学、全理的管理制度,这样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反之则适得其反。
案例:某校在制定期末考核评价表时未考虑到位,导致期末考核评价之后,一位教主要学科的老教师考核分(非常敬业且平时表现突出,只因期末考了全校第二名,没有论文等其它加分)却没有另一位教小学科(只教不考,考核时用来靠分)的老教师高,同为同年龄层次的教师,认为这样的考核不公平,多做多错,不做不错,多做少做一个样,从而导致该教师情绪低下,退休后好多年谈及当前在校的事时还这件事还耿耿于怀。
可见不科学不合理的制度的弊端是多少明显,若能加以改之那该有多好。而我们也不难发现,当前一些学校的制度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因素。
1、规章制度是否片面强调教师的义务和责任,却忽略了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均衡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规章制度是用来调整校內的各种关系的,当学校要求某人履行某些义务时,应先予某人以相应的权利,权利与义务是对等关系,权利应先于义务。
2、规章制度是否有悖于学校传统习俗。一般而言,规章制度有两大源头,一是草根型态的,即源自于学校传统或习俗,是对长期以来人们一直遵循的行为准则的归纳和提升,并将之文件化成为制度文本,二是由学校管理者设计并形成制度文本,而后通过强制力执行的,这两大制度来源中,前者执行起来效率较高,制度成本低,后者的执行即往往困难重重,需要反思的是,我们所制定的制度中到底有多少是遵重了学校的历史文化传统,又有多少是我们当领导的一厢情愿或一拍脑袋定下的,而恰恰是后者导致了执行不力。
3、规章制度的条文中是否有“神仙条例”,所谓“神仙条例”,是指规章制度中的一些条文让一部分甚至让大部分教师忘而生畏、无所适从,根本无法做到或无法衡量的规章制度可被视为是对教师的刁难,这些条文最终被束之高阁、无人问津是必然的。
4、规章制度中是否有足够的“程序性”制度使得诸多规范性制度得到启动和落实。如果我们学校规章制度光有规范性制度,却缺乏程序性制度支撑,使执行、评估、奖惩都落空,这样的话,规范性制度再充分和详尽,也只能是空中楼阁。
三、制度没执行,要落实
有位名人曾说过:制度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我觉得这句话中的“制度决定习惯”尤其确切,在大家表决通过的制度的约束和规范下,大家都会变得自觉、规范,等这些习惯面自然时制度也就不起什么作用了。所以,首先要强化制度,要严格的执行制度,不能把制度打印成册后束之高阁,搞形式主义,否则,制度将是一纸空文。
实行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制度是理所当然的事。当然制度是靠人人自觉遵守来维持的,如果有人违反制度的行为,就要给予相应的惩罚,如果有人违反制度、践踏制度,却没有受到什么惩罚,大家就会群起效仿,这样的制度最终会成为一纸空文,学校也就无法保证正常秩序和持续发展。
案例:某校每周开晨会时总有一、两位老师要迟到,依据考核条例应扣除相应考核分,但该校领导只是一再强调要求大家准时参加,但时迟到的老师还是大有人在。直到一天领导表示再迟到要采取措施后,这样的现象就大为发转。
同时,在制度面前应该是人人平等,特别是领导应该带头做好做到,做错了也应受到相应的惩罚,老师们才会心服。
案例:某学校教导主任在一次执行常规检查时,检查到某中层的教案没有及时上交检查(已提前通知),故依据考核条例扣去相应的考核分,后来这位中层领导找到学校领导以这样那样的理由进行交涉。虽然最后在该教导主任的坚持下扣除了相应的考核分,但后来这件事在教师们当中传开了,大家感到愤愤不平,认为制度是专门用来“对付”平民百姓的,严重影响了教师们的工作积极性。
可见,对制度的严格执行是制度管理的重要保证,同时在执行时也应做到公平公正。
四、制度缺乏人文,要修正
一提到人文关怀,人们总把它和“人情味”联系起来,甚至认为有“人情味”就是讲“人文关怀”。这实际上是将“人文关怀”表面化、片面化。“人文关怀”当然要有“人情味”,可有“人情味”并不就是“人文关怀”的全部内容,而只是它的表相。“人文关怀”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文化观”,这种“文化观”赖以生成的土壤和得到发展的环境,恰恰是成熟完善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
朱永新在《新教育之梦》一书中写到:“如果校长没有人文关怀、人文情怀,就不可能有教师的人文关怀和人文情怀。没有教师的人文关怀和人文情怀,也就说不上学生的人文关怀和人文情怀。”因此,制度的制定,要充公考虑是否有利于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是否有利于教师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学校的和谐发展。
实行制度化管理,严格执行制度,无可厚非。但是从人本管理的角度而言,我们又需要思考制度对被管理者的“伤害”。
制度的刚性与管理的人性化有时是会发生冲突的。所以,在制定制度的时候,要让制度充满人文关怀。制度的制定,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发展人”,而不仅仅为了“管住人”。
值得一提的是,当前我们许多学校在制定管理制度的时候,仅仅是学校领导层拿出“设计好”的制度、条款,然后召开所谓的教工大会进行表决,许多“老实”的教师因为不想多点麻烦事,不想得罪领导,在领导的“虎视眈眈”下只好举手表示同意。这样的制定的制度是自上而下的,缺乏民主的,其结果是制度得不到教师们的理解,尽管一些制度本身确实是挺好的。个人认为,制度的建立应该发扬“民主”,充分考虑和接受教师们的合理建议,让教师参与制度的制定中去,通过教师们的民主参与,可以使制度适应校情,趋向科学、合理,进而减少在后续的执行中带来更多的“冲突”与“矛盾”。
制度都是人订的。因此,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学校的发展而不断修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制度。
有人说:“管理是一门学问,是一门艺术。”制度化管理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方法与手段。但坚持制度管理的同时又应充满人性味,既有刚性约束,又有人文关怀,只有制度管理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相得益彰,才能促进学校的持续、和谐、科学的发展,从而使得学校教育教学得到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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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郑杰,一套好的制度就是一所好学校.网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