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中华乐人的百年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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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谢嘉幸教授在意大利
践行中华乐人的百年梦想
------中华乐派今昔谈
跨越百年的历史,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在许多方面的变化总会很大,在某些方面变化之大甚至让人产生沧海桑田之感,但总有一些方面,会保留它不变的追求,这确实是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比如,当第29届奥运会终于于2008年8月在北京举办,我们很自然会联想起1907年10月24日,主张体育教学的“南开之父”张伯苓,在天津青年会第5届学校联合运动会上的即兴演讲,代表中国第一次提出了组队参加奥运会的倡议。“中华乐派”的话题,其实也是如此。
稍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人就会清楚,中华乐派概念的提出,是有历史继承性的。早在上个世纪初,中华乐人就明确提出了建立“中国民族乐派”的愿望。这里信手摘抄一段:“创造伟大的、足可与世界发达国家之专业音乐文化并驾齐驱的中国民族乐派的宏伟理想,自萧友梅、刘天华等人在世纪初叶提出之时,近百年来一直是几代中国音乐家用全部创造生命和热血苦苦追求的目标。”(《20世纪专业音乐教育》结束语)。那么,20世纪上半叶这些中华乐人最重要的代表人物,是如何表述这一理想呢?
1927年王光祈提出:“希望中国将来产生一种可以代表中华民族性的国乐,而且这种国乐是要建筑在吾国古代音乐与现今民间谣曲上面的。因为这是我们民族之声。”他希望这种具有民族性的新音乐,能“跻于国际乐界而无愧”(王光祈著《东西乐制之研究》,中华书局 民国15年1月)。
1934年10月,黄自提出发展“民族文化的新音乐”,主张效法俄国的榜样,建立“中国的民族乐派”(黄自《怎样才可产生吾国民族音乐》 1934年)。
1938年2月,萧友梅在《关于我国新音乐运动》一文中提出"建立国民乐派",他认为“必须创造出一种新作风,足以代表中华民族的特色而与其他各民族音乐有分别的,方可以成为一个‘民族乐派’”(齐毓怡等编:《萧友梅音乐文集》,第466~467页)。
可见,“中华乐派”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对“中华乐派”的认识可能有所不同,但将其作为中华乐人的共同理想,则是少有异议的。那么,“中华乐派”在新世纪里,仅仅是过去的“老调”,还是日久弥新的话题呢?我想,既可称之为“老调”,亦应认识其日久弥新的特点。“老调”,显示了一个民族的执著,一个民族,不能轻易忘却曾经的苦难,更不能轻易放弃已有的理想;而“日久弥新”,则体现对“乐派”概念认识的深化:
正如赵宋光所言“:‘新世纪’到来以后,以‘中华’为自己身份的‘乐派’是存在的。并不是从无到有,所以不是‘建立’,而是‘建设’。但我们要有一套‘建设’的办法。‘中华乐派’的概念不是单向的,仅靠几个作曲家推出代表性作品就完事,因为我们要全面建设中华音乐文化,要瞄准音乐教育体制的更新,而它的前提,是要有科研理论的最新成果。在表演艺术中,演奏、演唱,要将民族固有的东西体系化;作曲技法也要有民族传统的继承,所以应将理论、创作、表演、教育,作为‘中华乐派’的四大支柱。只有这样,中华音乐文化才能在世界真正崛起。”
毫无疑问,“乐派”新解是可以讨论的,不仅可以“求同”,亦可以“存异”,这种讨论,可以继续也应该继续。有消息说:首届“中华乐派”论坛之后,天津文化艺术界、教育界创立了以“传承华夏文明,建设中华乐派”为宗旨的“中华情中华原创作品音乐会”并形成制度,目前正在策划的“石夫歌剧作品音乐会”暨第二届“中华乐派”论坛将于今年秋季在津举办……
当然,“新世纪中华乐派”的推进,要依靠的不仅是喧嚣的争论,更是脚踏实地的“践行”。在理论、创作、表演、教育诸方面,其实,“中华乐派”的今人与其先辈一样,其践行一刻也没停止过。
莎莎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