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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断供房产 |
首先声明一下,我没有房贷。所以我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聊一聊自己的观点。
近日,房贷断供成了一个比较时尚的网词。无非也就是我亏了钱还要不要继续亏下去,是不是我一定要继续亏下去,直至财产为负,一辈子为银行打工。
众所周知,我们房贷的首付是30%,一旦房价下跌30%以上,你的房子就没有一点价值可言,你不仅要还70%的款,还要还利息,倒不如直接用这70%的款买一套同样的房子,还不用付银行利息。反正是市场经济,亏了也就认赔了事。
可是人家银行能答应吗?你借我的钱,你就是要还,我不管你能不能还,有没有能力还,反正你得还,不还我就上法院告你,封你的家,直逼到你无家可归为止。这就是公司和个人的区别,公司是有限责任的,大不了抵押物让你银行拍卖得了,够不够还是你银行的事,反正我找的是你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哈…………,1000万的价值你贷给我5000万,你能说你没得到好处费吗?个人就不一样了,老百姓吗,我银行还怕你不还,我走的是正式的手续,一分钱的好处也没得到,还不起,还是想不要了,想享受国家调控带来的好处(买更便宜的房子,减轻负担),一个门也没有,我是国家银行我怕谁!!!
呵呵…………,敢问一句,美国的次贷危机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银行在放贷的时候不多一分理智?有抵押物给你银行了,为什么企业可以破产,我个人还债要还一辈子?我国什么时候也能有个人破产法?为什么在美国,房价下跌了亏的是银行,在我国,就我们老百姓买单?
最后说一句,银行-----你是土匪吗?如果是,我无话可说,如果不是,那么放贷时请多一分清醒,多一分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