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陋规——读《清人生活漫步》
(2024-05-30 13:29:46)清末陋规——读《清人生活漫步》
在清朝后期,吏治腐败很严重。除了此前说的李毓昌坚持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不接受各种陋规(潜规则),进而被坏人害死。后期,陋规已经成了一些定式。小时候上学有一篇课文就是说《红楼梦》中“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说什么“护官符”的故事。除了这些“护官符”还有这里礼节和礼金呢。要么民间俗话说“官不打送礼的”“礼多人不怪”……那么多腐败分子,一收礼就能是天文数字。
看清朝的这些礼,节寿礼、程仪、卯规、别敬、炭敬、冰敬、秋审部费、晋升部费、门生礼……几乎成为定式。如此这般,怎么能不让国人寒心,怎能不被外人欺负?
在官僚内部,下级对上司,地方官对京官,两个有业务联系的衙门之间,为了办事,都要送礼,但什么时候送,送多少,谁给谁送,经过多年实践,形成定规,并有专门的名词反映出来。
节寿礼。岁时节日和上司家庆日,僚属为其送礼。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里将山西粮道向上司和有关衙门官员送礼定规为:给西安将军三节两寿礼,每次银800两,表礼、水礼base,门包40两;八旗都统二人,每人每节200两,水礼四色;三系巡抚,四季致送,每季银1300两,节寿送表礼、水礼、门包杂费;陕西总督,三节致送,每节银1000两,表礼、水礼八色及门包杂费。高级衙门的师爷节寿礼亦有规定,所谓“抚、藩、臬幕友一年节寿陋规,俱由首县摊派各州县书吏册费,藩司用印札代为催取”(《清宣宗实录》卷329)。在中央衙门,书吏给司官送“年终规礼”。
程仪。招待过境官员,如在浙江,“凡上司委员到县,各县须送程仪”,候补官因为没有植物可以捞取油水,若被派为委员到县,更要多送(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
卯规。州县官上任点卯,六房书役先送钱财,表示确定隶属关系,求得主官欢心。
别敬。地方官奉派出京,或到中央述职,离京时,要给有关官员送礼,有师生关系的门生还要向老师、同年馈赠,名之为“别敬”。
炭敬、冰敬。炭敬,是冬季时地方官给京中大臣的孝敬礼;冰敬,则是为消暑而送的礼。冯桂芬说:“大小京官,莫不仰给于外官至别敬、炭敬、冰敬。”(冯桂芬《校邠庐抗议》卷上)
秋审部费。各省每年必有案件呈报,为此给刑部送辛苦费,四川按察司向例每年送600两银子,刑部人员才在五六月间派人把秋审奏折的底稿送到四川,以便川臬作准备,应付部驳和皇帝的查问。
晋升部费。州县官晋升,径直赴任的,照理由吏部发出正式通知即可。但吏部若不见该员的孝敬,不给发文,以示拿捏。
门生礼。清代官场盛行拜师风气,考官、学官广收门生。
——冯尔康:《清人生活漫步》,中国社会出版社,1999年,第62-63页。
那日参某会,某君说现在他认识的同学好友,现在都是各部门的领导,现在他们见面几乎只有一件事,那就是想尽各种办法的推动工作。